(這篇不是 [偽] 及膝黑襪肅正委員會的續集。標題也不是罵髒話,就是要吐槽我寶貝媽咪的審美觀...)嗚嗚,我是死胖子。T(oo)T
為了抗拒面對這殘酷的真相,極盡能事努力遮遮掩掩就成了我搭配衣服的最高宗旨。不要說穿過膝長統黑襪上街招搖了,沒有減肥成功之前根本就不可能願意露出我那肥滋滋的蘿蔔壯腿。所以我平常最常作的打扮通常都是寬鬆到看不到腰圍的 T-shirt,搭配能夠稍微修飾臀部腿部線條的小喇叭牛仔褲,或是直接也是寬鬆褲管的休閒褲、垮褲、工作褲、寬版迷彩褲之類的。如果加上些個 bling bling 閃亮亮的銀飾和卡車帽棒球帽之類的配件,說不定就會被誤認為是什麼 hip hop style 愛好者了。
可是我娘不喜歡我這樣穿。
上禮拜回台中參加表妹文定喜宴,那幾天太陽還很大,天氣還很熱,沒道理把自己包得緊緊,白白讓自己更熱到義無反顧當仁不讓的境界,所以我當然還是一身寬鬆回家,正式一點的服裝到當天再換穿就好了,也比較乾淨清爽啊。結果等我要回台北,把媽媽幫忙洗好收納的衣服再拿出來套上,突然覺得好像有哪裡怪怪的,怎麼肚子附近感受到一股冷風灌了進來...
哇靠!!!怎麼好好一件舒服的寬大 T-shirt 下擺的長度變成到我腰部以上了?!
定神仔細端詳,果然上衣下擺的車縫線變成了有點笨拙的手縫,花了點時間把線拆掉再跟其他 T-shirt 作比較,居然還是少了三到五公分之長!
吼~~~媽啦,哪有這樣給人家的衣服亂剪亂裁惡搞的啦!!!!!!
這讓我想起了我小時候買來只穿過一次就不見的一件黑色 T-shirt,上頭的圖案是日本視覺系指標名團 X-JAPAN 的【Jealousy】專輯封面。裸身、禁縛的構圖,雖然明確地表達了樂團引領創造將近十年 visual shock 風潮的概念,但對我那保守的媽媽大概是有點過激了。然而直接把人家的衣服偷偷藏起來丟掉又說謊矢口否認(後來旁敲側擊出似乎是被送到慈濟功德會的舊衣回收箱了),這未免也太過份了。
我又不得不再度想起,我有幾條穿到膝蓋及腳後跟附近自然磨破牽鬚的牛仔褲,在帶回家讓媽媽幫洗之後,回來都死無全屍變成七分褲、五分褲的慘劇。顯然我媽非常堅持衣服就該保持完整,如果有些許破洞,寧可把她整個壯士斷腕砍掉重練,假裝根本從來就不曾存在過。
雖然我還是愛我的媽媽,即使我知道她也是深愛著我的,就算我還一直都很欣賞 Susan Sarandon 和 Natalie Portman 這些演員,但妳說我怎麼可能會喜歡看《Anywhere but Here(管到太平洋)》這種電影咧?
我簡直氣死了,長這麼大還要受到這種莫名其妙的 dress code 規範,又總是在不經知會遑論商量的前提下直接執行,實在很不尊重人。就算我是妳懷胎十月生出來含辛茹苦帶大養肥的,也還是有我自己的人格自主和權利尊嚴吧。把人家寬鬆的衣服直接裁短,絕對還是跟一開始就穿合身版型的服裝有顯而易見的差別啊,被這樣粗糙改造過的衣服如果我還敢穿出門,那我不就跟妳一樣瞎了,不就跟妳一樣擁有媽的審美觀了?
妳以為這樣亂改之後我可以穿得像是以肉為尊的 hip hop 天后 Missy Elliott 一樣可愛有型嗎?吼,要說幾次妳們才會記得,我是搖滾掛的,不是嘻哈掛的,非要問我這死胖子比較欣賞哪個肥妞的話,我也只可能會說出 The Gossip 的 Beth Ditto 這答案來的啊。能夠勇於挑戰世俗觀點肥到這樣理直氣壯,簡直是太帥了啊。
問題是,就算我覺得 Missy 很可愛,即使我很愛 Goxxip 充滿爆發力的搖滾,也沒有說我就樂於繼續當個死胖子然後穿成那個樣子啊。不要給人家亂改衣服啦,夜市地攤貨再便宜也是要花錢買的好不好... 死胖子歸死胖子,我也還是有自尊心的啊,不想我穿我自己的 style 出門就這樣給人家亂搞,不是把人家衣服丟掉就是亂改成媽的審美觀底下的產物,那我以後還要不要作人啊?
我不想再跟我媽講話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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