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 the math:
3333 - 2670 = 663
生意其實很不好。靠偷來的圖、轉載的劇本和加工過的漫畫,馬戲團聯播還有批踢踢影集版面的自我推銷才稍微衝了一下。不,根本就衝了很多。一篇平均二三十人次的閱讀次數才是常態,我的 flckr 相簿就更冷清了雖然還真的沒啥好看哇哈哈。其實很不想太過招搖,人少一點感覺比較有安全感,也比較容易掌握假想中的「目標市場」閱讀習性。不過那也得是在有互動交流的前提下才比較容易真的掌握到什麼吧。
sidebar 加掛兩個來自日本的 javascripts(還有編碼錯誤的問題)、又用很多貼圖,有些甚至還有影音檔。有朋友說讀取我的 blog 都有點慢。雖然我也覺得簡約的風格比較適合閱讀,不過還是忍不住希望在視覺感官上能有更多些強烈的風格來形塑這個 blog 的個性嘛。
內容的加強才是最重要的,當然。自己也沒有真的很用心在經營,慚愧。可是回應意見太少,就愈讓這裡顯得孤芳自賞、自言自語,也就讓我愈搞不清楚到底有什麼好講的了。明明這裡也不完全都只是拿來堆放到處幹來的東西而已的說。
隱藏中的那篇 today 是流水帳。除了跟 Smashing Pumpkins 的那首愛歌有一點關係之外,那天還發生很多值得記錄下來的事情:花了很多錢買了一些回來聽了並不甚喜愛的 CD,最重要的是在路上還跟一個偷偷暗戀已久的陌生人有了重慶森林式的擦肩而過短暫相遇(這非常顯然是我自己浪漫化的少女(?)懷春空想),即使當時明明趕時間沒空還是偷偷跟蹤了一下,像個傻瓜哈哈哈。不好意思公開,也一直沒寫完。隔了這麼久還是沒完成,可能就擺著不會再繼續了吧。
是該好好想想,如果真希望能營造一個讓認識的、不認識的朋友都願意給點相關、不相關意見回應的交流環境,是不是我還少作了什麼呢?活動串連的貼紙嗎?在別人家留下引用的連結、還有到處回應順便為自己這邊打個廣告?其實要達到這個目標應該也沒那麼難才對,自己都已經每天花那麼多時間在偷看別人的「優格」究竟是怎麼作到讓人流連忘返的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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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因為第一個接觸的 blog 是功能不齊全看來也無意改進的無名小站,我還真沒學過 trackback 到底要怎麼用...*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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