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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8

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

《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是很好看的一部電影。據說在香港上映時翻作,雖然距離英文片名還是相差十萬八千里,至少也還是比台灣亂七八糟硬湊卻破壞了觀眾期待的爛片名好上十萬八千倍。《王牌冤家》個大頭鬼!

I'M FINE WITHOUT YOU.

我知道妳一定會同意我(所以讓我們再大聲呼吼幹譙一次):『《王牌冤家》個大頭鬼!』 但妳大概會覺得一頭霧水,這篇文章是真的要講那部關於愛情、關於記憶很好看的電影嗎?今天小金人擂台賽的挑戰主題好像不是這個啊?
小金人寄件者: 小金人
日期: Fri Aug 17 16:48:10 +0800 2007
主旨: 小金人擂台賽 Day18 主題:七夕第二彈!你看/做過最「閃」的情侶舉動

小金人擂台賽 Day18 主題:七夕第二彈!你看/做過最「閃」的情侶舉動※ 前幾天的忍術題有幾位提到在公共場所恩愛,是最無法忍受的事,今天就來談談你看過或做過最「閃」的情侶舉動吧!

(註:這裡的「閃」指含有炫燿意涵或是讓人覺得刺眼的行為,尤指情侶間公然的親密行為,此行為對於形單影隻的曠男怨女們所造成的心理衝擊。語出偽基百科。)

主題:七夕第二彈!你看/做過最「閃」的情侶舉動

說明:接近七夕的週末,一出門可能面對滿坑滿谷的甜蜜情侶(還好台灣有強颱阻擋 XD)!這是去死團與熱戀情侶間的對決!在公眾場合,你覺得情侶間的哪個動作讓你感覺最「閃」?或是你自己曾經在什麼地方做過什麼刺激別人的好事?
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


《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這部電影總會讓我想起一首歌,她的尾聲有段獨白是這麼唸的:
伍佰【浪人情歌】我想到了一個忘記溫柔的妳的方法
我不要再想妳
不要再愛妳
不會再提起妳

我的生命中




不曾有妳
-- 伍佰《浪人情歌》
為什麼要忘記?當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走到了盡頭,變質了走味了,再也無法繼續下去了,失戀的痛徹心扉也許是難以忍受的,但藉由提取消滅記憶的科技,把所有關於舊情人的印象全部抹滅,這真的就能讓自己不再那麼痛苦了嗎?痛苦或快樂,不都是從相對之中比較而來的嗎?把腦袋裡挖走了一部分的記憶,再也想不起來了,但卻仍然確確實實地認知到「是不是少了什麼?」,那一份怎麼也找不回來的空虛感,跟「仍然記得前一份戀情所有細節但已經無法挽回」相比,難道就有比較不痛苦悲傷嗎?為什麼有必要選擇忘記呢?

這部電影讓我衍生出了這麼多問號,卻還是沒有回答到小金人擂台賽的主題 --「最閃的舉動」?

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

一起在冰雪中的河岸沙灘上睡覺醒來?像這樣有很閃嗎?

哼哼,什麼奇怪的場景?一切都是幻覺,閃不倒我的!

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

那這樣咧?在正常的室內共枕眠,天色已亮但仍睏得眼睛根本睜不開,貼緊的肌膚明顯感受得到她的體溫,空氣中瀰漫著她的髮香,還有一杯剛沖泡好的濃縮咖啡。這樣有很閃嗎?

有。這樣有很浪漫。這是戀愛過程中最甜美的部分之一了。可是我沒有覺得很閃啊。

所以為什麼要把戀愛過程最甜美的部分強迫忘記、強迫自己假裝一切都沒發生,不願意再睹物思人所以就寧願蒙上眼睛告訴自己什麼都看不見呢?作人要敢作敢當啊!(ㄟ...敢作敢當這個成語是這樣用的嗎?)

即使身為已經相當資深的「情人去死去死團」成員,其實我並沒有什麼覺得「被閃」得特別刺眼的經驗。我的情緒雷達平常有點麻木,不會因為接收到什麼樣的外來刺激便有了特別的高低起伏波動反應。其他情侶在公共場合再怎麼肉麻親暱的舉動,當然讓我不小心碰著了也還是會有手足無措的尷尬場面,但我也覺得還好而已。如果我都已經把這些親暱舉動視為戀愛過程中必然會有的最甜美的部分經歷,那麼再怎麼肉麻對我而言也沒什麼了不起啊。正所謂『出來跑,總有一天要還』,手牽手嘴貼嘴跑出來閃別人的炫耀鬼,也總有一天會被別人閃回來的嘛。

我的爸媽曾經告訴我一個無聊的小故事。小時候爹娘帶我出門,我在玩具攤前流連忘返,很希望爹娘把那些玩意兒通通打包帶走。爹娘並不打算買給我,作勢要走:『妳自己留在這邊喲,我們要回家囉。』地攤老闆想趁機關說:『小朋友,很好玩對不對?要趕快叫妳把拔馬麻買這個玩具給妳呀。』結果我爹娘用一副『真是個懂事的乖寶寶』的語氣說:『結果妳知道妳怎麼回答嗎?妳突然很有骨氣地跟玩具攤老闆說:「這些玩具我家都有了!」就跑過來拉我們的手走掉了。』

「沒什麼,我也有」。總有一天也有機會是輪到我來閃別人的啊。總有一天也要輪到我來向世人展示宣告甜死人不償命的浪漫情懷的啊。總有一天!一定會有的! .... 吧?

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說什麼『I'M FINE WITHOUT YOU.』,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被閃就被閃了,何必假裝看不到?不能再這樣脆弱無助啊,也不過就是一段刻骨銘心轟轟烈烈的愛而已,忘記了多可惜多浪費,沒有這些珍貴的經驗歷練,又怎麼去追求下一段也許還能夠更浪漫的新戀情呢?

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

把眼睛蒙住,戴上墨鏡,牽上可魯,是沒法假裝看不到的。作人要敢作敢當嘛,不能自欺欺人,甚至不該試圖遺忘呀,畢竟,失戀心碎了、修成正果了,都是很重要的必經過程啊。嘿!open your eyes,妳看這香草色的天空多夢幻多美啊!

我沒有什麼特別的閃人或被閃的經驗好跟大家分享(或自己爆料等著被圍剿)。其實閃人或被閃,大家都有機會輪流的嘛。但是要閃人家之前還是要注意基本禮貌就是了,旁若無人地把公園電影院咖啡廳當作自己家客廳總還是怪怪的咩。正所謂「逍掰沒有落魄久」,也不過就是交了個正妹女友帥哥男友就這麼愛炫耀,就算沒有被人圍剿反彈,閃過了頭可也還是會遭天譴報應的啊...

嗯,最後,不可免俗地,該喊的台詞還是要大聲吼出來:『沒禮貌!閃個屁!這麼愛炫耀,秋ㄉㄧㄡˇ個什麼勁?忘情到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話,乾脆還是去死去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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