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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5

0/3+0/61+2/20

the podium

0/3+0/61+2/20=0.1

作為 20 的續篇,即使上面這個算式答案不怎麼好看,卻不是我能控制的。盡完人事本來就只能聽天命了。嗯,我說的是我在網路大頑家樂多夏日 blog 傳說主題挑戰小金人擂台賽原本寄望可以藉而帶回一些新玩具但最終期待仍全數落空的成績。

but, hey! 0/3+0/61+2/20=0.1 > 0
這答案已經大於零了啊。

(噗,其實這算式有問題吧,只要不是槓龜零分收場,名次愈高得到的數目字反而愈小啊。)

【2007 夏日的 Blog 傳說】小金人擂台賽得獎名單這篇文章裡冒出的這段:
得分次高的則是小掰同學,同樣備有薄禮相贈。

評審的話:要將各個題目以音樂的元素帶入,完全是職業級的熱血表現。在互動的情況上可能也因為書寫內容的深度、廣度皆讓人較難產生互動,因此在這項考量上小輸一籌。』
這就已經是始料未及的了啊,先前一開始公布的挑戰規則、獎品內容等等也沒提過小金人擂台賽除了唯一金賞得主之外還願意給得分次高的參賽者什麼獎品禮物作為鼓勵啊。看到這個結果,雖然對於還是只得自掏腰包添購 XBOX360、Wii、Cyber-shot 等新玩具仍然難免失落,卻頗有種被破格「增額備取」的僥倖。雖然也只不過是備又備不上的備取而已。噢,居然會是這種結局!看得我都快要當場哭出來了啊...

這平白憑空掉下來的「薄禮」,不知道會是什麼、又會「薄」到哪邊去,樂多這樣一語帶過,倒是平添了幾分神秘。我當然還是肖想著得到輕巧的名片型隨身數位相機、名片型手機、數位繪圖板,那我就不必自掏腰包來買那些我本來就有計畫想要添購的新玩具了。但萬一送給我一季份量的衛生棉,ㄟ... 唉呀好啦那也 OK 啦。

Rossi behind Stoner

我很喜歡看 MotoGP 賽車。前天的日本站賽事,年僅 22 歲的澳洲籍菜鳥車手 Casey Stoner 剛以遙遙領先的最高積分為 Ducati 車廠提前封王奪冠。積分榜上排名第二的義大利車手 Valentino Rossi 一度有機會縮小跟 Stoner 之間的積分差距,阻擋 Stoner 在本站跑完後便提前封王,然而在進入維修站換上裝載晴天乾胎備用車後,Rossi 的輪胎胎溫不如更早一圈換好車繼續跑的 Stoner,抓地力明顯出了問題,最終只能以掉到第 13 名完賽的成績眼睜睜讓 Ducati 的紅衫軍可以提前開香檳慶賀勝利。

頂級賽車世界基本上也可以被簡化為 BridgestoneMichelin 兩大產業龍頭之間的競爭(Dunlop 則是緊追在後的第三勢力)。輪胎的因素在賽車場上扮演的角色實在太關鍵太重要了,有時我們甚至不得不承認同一層級不同車手之間本身的技術、心理成熟度的差異度,說不定還比不上使用輪胎品質特性上的差別,導致了截然不同的比賽結果。Rossi 所騎乘的 Yamaha 戰駒在直線加速效能不如 Ducati、米其林輪胎針對 MotoGP 賽場規則研發速度也比不上普利司通等先天條件居於劣勢下,已經連續兩年只能在後苦苦追趕卻還是得將 MotoGP 冠軍拱手讓給後進車手。即使 Rossi 在今年剩下的幾站賽事都以第一位通過終點線的佳績結束整個賽季,她最多還是只能以亞軍的身份向比自己更年輕、車子本身性能亦更優異的贏家祝賀那也曾經屬於自己的勝利光環。Rossi 仍是 MotoGP 人氣最高、身價最高的明星車手,但對於名額只能有一個的冠軍寶座,拿出即使已經奪冠無望卻仍要盡力跑完的運動家精神,繼續跟車廠合作開發更快更強的新型車款以應付明年更改規則後的 MotoGP,是 Rossi 此刻所唯一能作的了。

只要小猴子比賽中對於勝利還是這麼執著認真,在跑道之外又還是這麼親切可愛耍寶搞笑,我相信車迷們還是會繼續死忠地支持熱愛著 Rossi 的吧。輸贏勝敗之外,這種精神與態度才是我在體育頻道裡所追求的能量感召。就像我隨時隨地都要牽拖離題所談到的,我自己從小至今最愛的籃球球員始終是到目前為止(也極可能終其一生)從來都還沒拿過 NBA 冠軍的 Eddie Jones 一樣。

我不是因為誰最常親吻勝利女神,才決定要愛上哪個運動員的啊。不是說既然年度總冠軍已經提前出爐,接下來的賽事就沒看頭了的啊。我常在寫給籃球雜誌的稿子裡提到這句話:『運動是,輸贏勝敗之外,還有別的。』至於指的是什麼「別的」,我想真正懂的人,就會真正懂得,並且認同我的說法。西瓜偎大邊的運動迷、看球看熱鬧的運動迷,跟我看的也許並不是同一場比賽。
『運動是,輸贏勝敗之外,還有別的。』



大豆剝落殼台北拼圖 ─ 查普特之上天下地meowde‧喵的 ─ 三十人 v.s.三十喵幸運扭蛋大作戰穆子如的手繪空間 ─ 「圖說我喜歡的文字」30 天!阿咆在亂咆。they are better bloggers than me。用一種粗糙簡化的跳躍邏輯狹隘思考來說,至少投票的網友跟評審表面上看來大致是這麼認為的。

我知道,我的文章還不夠好看。我的文章還不夠輕鬆好笑,閱讀我的文章沒辦法讓人當作茶餘飯後的消遣,甚至反而可能充滿負壓。我的文章,還不夠友善好心地幫讀者整理出很多雖然在別處也可能見過,但放在一起再重溫一遍就又顯得很實用的工具性功能性。我的 blog,還不夠討人喜歡。討人喜歡的 blog / blogger 沒有長得像我這樣的啦。

我還有很多更待努力改善的進步空間。

但我不認為只有拿到過總冠軍的明星球員,才是最強最值得喜歡的球員。我不認為只有暢銷破百萬張的唱片,才是值得品味聆賞的經典音樂創作。我不認為只有從頭到尾把宅男野豬妹來個徹頭徹尾的超級大改造,從「不應該生存在世界上」終於進化到能夠讓正妹型男看得順眼些,才是身處低下階級的傢伙們唯一的出路。

別人都在寫的題目,別人都用同一種方式寫的題目,那就去看別人的 blog 就好了啊。我覺得自己當然應該也可以辦到像別人這樣那樣 blogging,去追求藍眼睛綠眼睛紅眼睛黃眼睛更高的排名,但是相較之下,我自己卻又還更希望自己的 blog 能為另外可能只是一小群更有耐心、想藉由 internet surfing 搜索獲得到更多點什麼的讀者服務啊。

為自己設立了這樣的目標,果然得不到最多的青睞與讚賞,我也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求仁得仁」?畢竟我也還沒更明確地覺察感知到,我所想要服務的那一小群讀者,是不是真的已經找到了我這裡,是不是真的能夠從我這裡打包帶走些什麼讓她們覺得好用有趣的內容了。

我的文章,還不夠好看。我的 blog,還不夠討人喜歡。我還有很多更待努力改善的進步空間。


我告訴自己,我會再更加油。
這個 blog 一定還要繼續搖滾下去。rocker 是沒有在怕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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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orus resound:

Cobain said...

Rocker是沒在怕的啊!
Wii總有一會是小掰同學的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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