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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2

[黑米] 斷章取義,敝帚自珍 - 唱片市場討論串

豬小草Re: Taiwan 2.0 » 為什麼不再買流行歌曲專輯?
豬小草 說:

一句話,臭 bias,把你的留言都搬回你的部落格好不好?我想要摘、引用~這麼好的回應,要是以後我看不到了怎麼辦啊!!

將近兩週沒有更新 blog,倒也不是完全沒事好報告。最近在「忙」一些不是很重要的事,積欠的人情稿也還在拖稿難產中,此外,因為在黑米 HEMiDEMi 上忍不住劈哩啪啦針對別人家的書籤、部落格文章大發議論起來,多少也導致了任由自己 blog 荒廢無暇耕耘的結果。就像我在批踢踢 BBS 上也常以連續推文代替另起文章完整回應的習慣一樣,有時候、有些話、有些狀況底下,我還蠻不願特地另闢戰場作出「正式回應」的 -- 因為網路上的對話往往有其生成脈絡,把她們切割開來閱讀、理解甚至加上註解、補充,可能便會導致很多觀點語氣便似乎有點莫名其妙、不知所謂起來 -- 當這些回應被拆開來看,有些可能便顯得太過嚴肅太過挑剔,而且也可能需要為了使那些觀點更像一篇完整的正式文章又得多寫一堆有的沒的,這是我往往就選擇「就地解決」了事的主要考量 -- 其實換個角度來說就是懶嘛。

但我自己也確實正好在思考著該怎麼把我這些分散在各討論串裡的長篇大論搬回家來留存的可行作法。當真是斷章取義、敝帚自珍,帶回自家 blog 權充墊檔文章。上述豬小草這一席吹捧恭維的話,或是表達想要針對部分留言內容摘錄、引用的需求,則是讓我決定就算本篇文章標題下得再爛、也還是得把自己幾篇留言搬回家來的「最後一根稻草」。我本來就有在想該怎麼作。唯需要道歉的是,因為是「敝帚自珍」,所以底下這幾則書籤討論串我還是以自己的留言為主,頂多再多收上下幾則我所針對回答的對象,那些被包含在「... ... ... (恕刪)」跳過的留言內容,不代表我夜郎自大地看不上眼,希望能更看懂整個討論脈絡的,還是得回到原書籤討論頁面去從頭進行瞭解,會比較適當,否則若我整串複製回來,那就太辛苦了(何況老實說裡頭仍然也的確是有我完全不想一併收進來的無禮無理插嘴,所以我才會想老半天不知道該怎麼把討論內容搬回家才比較理想啊...)。

Intelligent Times:後唱片時代的大餅在哪裡?
from: Intelligent Times:後唱片時代的大餅在哪裡?
... ... ... ... ... ... (恕刪)
豬小草 豬小草 說:

我會覺得除了技術問題之外,這邊報導有另一個關鍵因素:「版權」。報導裡寫:

「台灣的歌曲版權散落四方,缺少專門的仲介平台來彙整並釐清歌曲的版權,也因此線上音樂業者必須分頭去確認歌曲各部份的版權,並進行授權簽約,這些確認與洽談的動作皆需花不少時間與成本處理。反觀蘋果 iTunes 的成功,一方面是取得合法授權的順利,另一方面是因為 iTunes 在面對唱片業者的擇善堅持(當然也是實力作後盾)。」

如果版權這問題無法解決的話,不管有什麼樣的新科技,恐怕都很難把市場打開。
eugena eugena 說:

版權是音樂工業後製作業利益分配的問題,對消費者來說不痛不癢,台灣最嚴重的是非法下載,不重視著作權,ezpeer、kuro、yahoo 音樂通,這些仿照國外模式的線上音樂機制,在台灣不很行得通,是因為人們基本觀念不同,有 foxy,也有 super mp3 recorder,我為什麼還要付費買歌曲? 環境如此,這是現實。

若在中國,版權更不是問題,他們全體視智慧財產權如糞土,台灣藝人到大陸去發展,幾乎每個當地人都認識台灣藝人,哇~ 好神奇,是唱片公司的宣傳嗎? 是經紀公司的努力嗎? 還是台灣的音樂好棒? 貧窮的內地有幾個中國人買得起正版 cd? 就算有心要買正版,很抱歉,沒賣。我在東莞周邊幾十個小鎮都找不到一家賣正版的 cd、vcd、dvd 商品,除非到大城市去。憑什麼一個台灣歌手第一次到當地開演唱會敢辦售票,透過盜版、非法下載、p2p 網路電視,不管是唱歌的、演戲的、主持的,他們的大名、形象,演藝實力早就深植民心,有去有發展,沒發展也不吃虧,總有機會的。然後開的售票演唱會,一場就是收益多少又多少,這些錢都跑到前線天后、天王、還有財團的口袋裏去了,吃虧的還是創意工作者。

在下最好的願景是,當音樂真的變成一種生活和文化商品時,大家會甘心掏腰包付費;或是有什麼新科技出現>>>>你不付錢,就別想聽,別想使用我的歌、我的曲、我的詞!!
豬小草 豬小草 說:

所以呢?在您所謂的「現實」下頭,還要不要談「版權」呢?

每次提到版權問題,就會有人說台灣人 OOXX、如何如何,好像國外就沒有盜版問題了嗎?一樣有的。只是在版權統一的情況下,至少,APPLE 可以提案跟唱片公司說:「我給你們報一個在網路上賣唱片的方法」。但是在台灣,連這個方法都很難出現。

至於您所謂的願景:「當音樂真的變成一種生活和文化商品時,大家會甘心掏腰包付費」,嗯,恕我愚昧,請問現在音樂不是一種「文化商品」嗎?如果不是,現在的音樂是什麼?
... ... ... ... ... ... (恕刪)
bias bias 說:

在台灣,就我個人的觀察,唱片確實很少被當作「文化商品」在被消費。

有很多人,只是把唱片當作跟朋友上 KTV 同歡共樂的休閒活動之前的「練習 demo 示範帶」。KTV 動輒成百上千的花費節省無門,了不起就是讓朋友請了這一攤或少叫一碗牛肉麵什麼的,倒是不在乎上簡體字網站抓些免錢的 .rm, .ra, .wma 格式流行音樂隨便聽聽便罷。在這種心態下,買唱片當然是昂貴的、奢侈的,甚至是浪費的、傻瓜的。

而包括樓上 hao 老師自稱消費力比較高的三四十歲世代,並沒有成為購買唱片的主力族群,不只是未必真的買了「閃亮的節奏」之類的老歌選輯、未必真的買票去看了「飛揚的青春」演唱會,一邊高喊著樂見小貓(許葦晴)發起 singer2.0 活動的同時,我也還是懷疑那妳真的有因此便掏錢買下小貓的作品聊表過支持嗎?

流行音樂產業的蕭條,不只導致一般唱片行難以生存,甚至連那些享有通路競價優勢的連鎖唱片行都還是慘澹經營。大眾唱片門市紛紛改建,一樓店面都讓出跟少女妝品店分擔租金,只縮在二樓賣著唱片公司主打有折扣的新品塞貨,過了宣傳期的片子要嘛退貨退光光省得佔倉儲成本,要嘛好不容易賣出去之後也不打算再補進貨,如果有那種想要認真作功課的新入門樂迷客戶,想照著雜誌百大經典按圖索驥買幾張品質絕對有保證的佳片,也許回家上網從國外訂購還比較實在,加上郵費還不見得真的比代理盤貴多少。玫瑰唱片也沒好到哪邊去,最近這一兩年來還推出用粗糙彩色影印的 sample 紙殼代替實體商品在架上展示的政策,不知道這些唱片行的遭竊率是不是真的那麼高,但當消費者手中、眼中所接觸到的已經不是(有時難免過度包裝的)實體唱片,而是那毫無品質可言的彩色影印 sample,音樂唱片在玫瑰大眾這政策下跟在家樂福大賣場折扣花車挑 99 元 t-shirt 好像也沒啥差別,購買唱片的消費行為在此操作下已經沒有品味美感可言,當然不是被當作「文化商品」看待之,除非是在訂價普遍稍高、門市相對少了很多經銷點的誠品音樂、PageOne 書局等經銷點進行消費。

博客來之類的網路書局可以下單訂購唱片、iTunes Store 可以下載 .mp3,當然是網路世代唱片消費行為的一大利器,但那也得在妳已經知道妳想要聽什麼的前提下才會產生消費行為,搞不好未來年紀輕一點的小朋友已經完全無法想像當年我們學生時代窩在宇宙城、淘兒音樂城的貨架走道上翻看每張唱片的側標、熱血店員的手寫介紹,存了兩三個月的零用錢才把早就熟悉哪張唱片被排列在哪邊的其中某幾張覬覦很久的片子贖回家,買回家放進跟 iPod 相比笨重許多的 CD 隨身聽、Walkman 裡狂聽她一整個月,會是什麼樣的感覺了吧。就我個人狹隘的觀點看來,這種近乎儀式般的音樂聆聽經驗,才負載了更多「文化消費」意涵啊。

好像有點離題。唱片業早已不再只能從實體唱片的銷售上補充營養並從中獲利,在我看來,除了數位下載(目前主要在行動圖鈴之類)的大餅以外,其實整體產業和大環境的改變,也迫使著各唱片公司應該除包裝宣傳、發行之外,更需要擴展演藝經紀方面的專業經營。旗下歌手就各自形象朝向綜藝界、戲劇界的多元發展,也都是唱片公司可以找到新利基的領域啊。

更重要的是,唱片或許可以盜版、可以下載,但直接面對群眾的現場演唱活動就沒得盜版或下載了,要談透過電視/網路媒介的即時轉播合作,也都還是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啊。即使是不甚熱門當紅的歌手,若是能夠安排夠多的校園演唱場次,在當今台灣到處都是公私立大學的「辦學風氣」底下,這些校園演唱場次也能為歌手及唱片公司帶來一筆還算輕鬆好賺的可觀收入啊。

這一波 singer2.0 運動如果都只是在家寫歌、錄音的「網路歌手」為主,那當然也就直接限制了除了把歌賣出去又被唱紅以外的可能獲利管道。如果妳能寫、能唱,何不就帶著妳的樂器(即使是筆記型電腦也行),去找到女巫店、小客廳、貳樓咖啡、海邊的卡夫卡... 等這樣的場地,談談安排現場演出的可能性,搭配著部落格的自我宣傳,從直接面對群眾唱出自己的知名度來,而非在家苦苦寄望著某一天幸運地獲得哪位唱片公司高層的青睞,才有辦法自己把餅作大啊。這也不是我自己憑天馬行空的想像信口開河胡謅亂說的,一把吉他走天涯、台北文藝青年最愛的張懸,從跟唱片公司簽約後苦等五年又解約,然後才又找到新東家終於發片、獲得更多支持和迴響,就是這個模式是可行的的最有力證明。

我要說的是,音樂作出來賣錢並不可恥也並不骯髒。而,好的音樂人,全身上下左右周邊,可以拿出來賣錢的,也絕對不只是唱片而已。如果黑米上有對 web2.0 時代的唱片市場仍充滿願景、願意給夢想一個機會的唱片公司,如果有不知道怎麼賣才可以獲得更大利益的唱片公司,如果體認到手上缺的也許並不只是躲在黑澀會、棒棒堂報名徵選行列其中的明日之星超級新人而已,歡迎跟我聯絡詳談。
... ... ... ... ... ... (恕刪)
bias bias 說:

因為是「後唱片時代」,唱片銷售量已經不完全是評價音樂作出來是否受到大眾喜愛的唯一指標。無論是合法授權的線上串流、圖鈴下載,或是「樂於分享」的 P2P、甚至直接非法侵權的盜版,唱片公司所看到的是音樂仍被大量需求著,只不過白花花的鈔票並沒有進到自己的口袋,反倒是那些經營線上串流、圖鈴下載、架設 P2P service 平台和盜版商都搭順風車賺了一筆。

不管音樂爛不爛,「版權」在唱片公司手上,音樂也已經進了消費者的耳朵、電腦裡,但鈔票卻沒有一起回來,還活該挨罵被批評說唱片公司沒誠意、產製的商品品質太爛,妳倒是說說,唱片公司怎麼會服氣?

說人家音樂作得爛、是狗屎,那妳消費者連 .mp3 都不要抓呀,從數據上讓唱片公司發現除了實體唱片乏人問津、連各大免費下載網站的排行榜都擠不進去、連盜版商都不屑盜版,她們才會心甘情願地去檢討自己的失職啊。

一邊喊好臭好臭,偏偏還是很愛吃,又要吃免錢,妳說被吃了霸王餐的臭豆腐店老闆怎麼可能會搞清楚,這豆腐到底是再臭一點、聞起來像一坨狗屎才賺得到錢,還是香一點酥脆一點才終於賺得到錢?

七日鑑賞期試用過還可以換貨或直接退貨、如果不滿意甚至還可以全額退費,這也許是消費者時代顧客至上的一種精神表現吧。不過假設妳去吃牛肉麵,對湯頭濃度、肉塊嫩度、麵條 Q 度都不滿意,搞不好還被跳蚤咬了哩,看妳是要告到消基會申訴或光是上網貼在 blog 上聯合抵制,我看店家如果還想繼續作生意,再怎麼不甘願大概也只好認錯改進。只不過,吃都吃了,管妳怎麼不滿意,難道便可以拍桌走人不付錢嗎?管妳什麼狗不狗屎,請用更公平合理一點的基本交易法則去說服老闆再來罵啊。
... ... ... ... ... ... (恕刪)
bias bias 說:

熱狗漢堡妳不愛吃熱狗、不愛吃漢堡麵包,只愛吃裡頭的起司片和生菜,店員也不知道該怎麼拆開賣妳啊。要嘛還是概括承受,自己花了錢買了套餐再把起司片和生菜跟熱狗、漢堡麵包分開,要嘛乾脆都不要吃。如果這老闆體認到妳的需求,願意推出妳也能夠接受的產品,店員工讀生也才知道該怎麼賣妳,大家都能得到各自想要的,那當然是最理想的結果,但哪有把人家剛出爐的熱狗漢堡搶走不付帳挑出起司生菜來吃然後指責老闆「誰叫妳不單賣我起司生菜就好」的道理?

誠然一張 CD 裡被大量下載的,往往只有當中幾首歌,而不會是整張專輯。不過被下載最多次的歌,難道就真的是整張專輯裡最有誠意、最優最讚的作品嗎?那也未必,但我看倒大多都是唱片公司砸錢打得最兇的主打歌。大部分消費者的品味偏好,仍然主要都是由唱片公司餵食豢養出來的。一張專輯推出只下載當中幾首歌,這是消費者精明的主動選擇?未必未必,霸王餐的消費心態還是佔了多數吧。在下載 .mp3 的同時一邊嫌棄音樂品質不良,搞不好只是想合理化自己佔了人家便宜的某種藉口託辭而已。

線上音樂商店在台灣作不起來,不只是多數消費者已經養成使用 P2P 下載影音檔案習性的問題,跟授權內容談不攏也有很大的關連。線上刷卡的消費行為本來應該意味著來自全球各地的樂迷消費者都有機會付費下載得到這些商品,偏偏如 Apple iTunes Store 的代理商為了掙取各分區市場的利益,還是照地域性將全球市場作了切割,即使我們在台灣想購買美國、歐洲、日本某歌手樂團的作品,妳就是仍然會被拒於門外。以區域市場的規模來談數位音樂的授權,台灣的市場這麼小,我們的音樂創作者面對 Apple iTunes Store 這類不論音樂品質優劣成本高低一律堅持統一定價的強勢代理商,又能握有多少談判籌碼?這些可能都是比「音樂產品品質明明很狗屎憑什麼想賣錢」更大的阻礙。光是批評唱片公司沒誠意、不長進,未必便真的看到問題的癥結所在啊。
bias bias 說:

好,我們不要一直在作了跳躍比喻的例子裡鬼打牆,也許對於釐清事理的討論會比較有幫助。忘記臭豆腐、忘記牛肉麵。我們就來談音樂。

如果我說 1976 的【耳機裡的新浪潮】、Tizzy Bac 的【我想你會變成這樣都是我害的】比蔡依林的【舞孃】、周杰倫的【依然范特西】都更好聽,妳當然不一定需要同意我,不過反映在唱片專輯銷售量、網路下載單曲排行榜的現實是,蔡依林的《馬德里不思議》、周杰倫的《千里之外》還是比 1976 的《八零年代》、Tizzy Bac 的《Sideshow Bob》有更多人愛聽。另外 1976 的《摩登少年》、Tizzy Bac 的《鞋貓夫人,Madame!!!》等其他作品也很讚啊(這當然還是我個人的觀點,妳同樣不見得需要同意),可是在網路下載率可能還是比不上《八零年代》《Sideshow Bob》等,妳說網路下載難道真的反映了消費者「聰明的」「不受唱片公司擺佈」的自主選擇嗎?人家是低宣傳成本的獨立製作欸。連著跟蔡依林周杰倫孫燕姿五月天梁靜茹 S.H.E 5566 飛輪海一起罵,老實說真的站不住腳。

中島美嘉、Joni Mitchell、林享柱都是妳心中所謂比較有才華、獨特音樂個性的人才?那妳有沒有買她們的專輯咧?陶喆的《望春風》、酷龍二人組是比較前衛的作品嗎?那妳知不知道早在 L.A. Boyz 的時代陶喆就已經一直在試著開發華文 R&B 的創作路線?妳知不知道羅百吉在 L.A. Boyz 被陶喆「染指」之前,為 L.A. Boyz、林強等的作品所灌注的搖滾式舞曲動感活力,可能遠非 CLON 所及(即使後來羅百吉跟 CLON 先後同樣都面臨過作品疑似抄襲的指控)?

我真的覺得不完全只是音樂內容不優的問題而已。eugena 即使指出了些什麼現狀,卻還是在某些角度上存在著頗大的盲點。堅持優先「檢討」唱片公司作出來的東西全是狗屎又愛「怪東怪西」,我看是很難讓討論焦點重新回到本則書籤的原始主題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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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gena eugena 說:

如果製作用心,歌手實力充沛,國語歌很好呀,但也考慮一下,唱片市場在推出作品時,針對的是哪一個族群,我是三十代以上,怎麼可能會去聽五五六六和周杰倫 = =!!!!

這就延申出一個問題,唱片市場針對大學或高中生族群的口味去製作音樂,品質就是停留在那個層面了。

梁靜茹 S.H.E 孫燕姿,她們的音樂曲風也沒有比以前有多了什麼獨特的特色或進步,自己比自己都沒進步了,還要去跟國外市場比嗎?還是永遠滿足於在台灣發展,大家來比爛??

林憶蓮新推出的「呼吸」,人家加了 HOUSE、LOUNGE,翻唱了一首英國樂團的作品,整張的水準加上用心的程度已經可以打 80 分了。同時期推出的音樂作品為什麼有的品質不怎樣,有的很特別,有沒有用心才是重點。

現在我正期待楊乃文現身,這些作品是值得收藏的,而且我不用買整張,可以試聽後挑所愛付費下載。
bias bias 說:

所以閣下言下之意是說,如果台灣也出現像 Joni Mitchell、Eric Clapton、Christina Aguilera、Britney Spears 一樣優秀的創作者、歌手,推出跟她們一樣優秀的作品,在這「後唱片時代」裡,就有機會受到已經忍耐唱片公司豬頭很久的廣大消費者的支持與肯定,並一舉幫助唱片公司「收復失土」?

如果妳是這個意思,那我們才有繼續對話的可能,即使我自己是完全不敢如此天真樂觀地同意。如果妳想想之後會覺得就算台灣也有跟 Joni Mitchell、Eric Clapton、Christina Aguilera、Britney Spears 一樣優秀的音樂人(我們有陳珊妮、陳綺貞、楊乃文、伍佰、五月天、亂彈阿翔、Tizzy Bac、張懸、巴奈、陳小霞、黃韻玲、李欣芸、何欣穗、1976、輕鬆玩、豬頭皮、阿弟仔... 等等呀,嗯,顯然都還不夠優秀是嗎?),流行音樂市場還是一樣很難有所起色,那我就不知道跟妳還能有什麼好說的了。我會根本不知道妳真的有想討論什麼了呀...
... ... ... ... ... ... (恕刪)
企鵝 企鵝 說:

鵝在昨天早上出門前回的東西,自己路上就覺得不安:會不會被誤以為是在攻擊非商業化/前商業化的音樂品質呢?結果小董就體貼地幫我一言以蔽之了。談到音樂果然大家都很和平哩。

繼續我們的愛與和平大亂聊。我要先說我的一個固執想法是:若將品質要求放在首要,不可能形塑一個具有規模的音樂商業環境,市場的制度條件才是首要的問題。MP3 事件以來的總體論述策略一直存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科技的樂觀主義一直在 hype 新科技能為市場帶來改變,音樂環境的批評者則結合所謂的批判理論(所謂的),將火力對準音樂工業霸權以及流行唱片市場的品質問題。在我眼底,這兩者的結盟是最有力、最熱血卻也最不幸的組合,因為在這樣的組合之下,「市場的條件」(加一個社會條件與制度條件會不會比較有模樣一些呢)是被忽視的。

簡單地說,「線上音樂市場加上多樣而創新的高品質音樂商品」被 hype 得太高了,卻沒人在意這樣的市場要怎麼形成,少人(至少前面的迴響中有一位)務實的在意怎麼樣利用市場與技術的機會協助音樂人往上爬。消費者都會說,這是資本家「用不用心」的問題。但讓我們換個立場來想,如果你想要在台灣開一家線上音樂,你要怎麼活下去?除了燒錢以外,你還需要什麼東西支撐你活下去?

Survival IS the question.

我知道這樣有點流於各說各話,但迴響終究是面對書籤本身提供的議題,我還是想要提醒各位關注這篇書籤文章關於「市場與法律」的層面。雖然他提供的論點並非定論,但我們也總得在「面對」了相關的問題後,才能夠獲得機會去關注它、探討它。過去我們對托拉斯太過敵視了,反而落入了某種「自由主義經濟觀」的窠臼,認為市場是如此自然而然,不需要探討其前提的,而如果市場出了問題,just blame those heartless capitalists。

手機鈴聲下載,現在聽起來好像是可以賺錢的生意了,卻不再有人提到幾年前政府開始掃蕩免費手機鈴聲下載網站好幫資本家開路的故事,彷彿當時那些怨恨與對抗論述都不存在,彷彿這一切都是新科技與頻寬成就的功業,彷彿這個市場是不經過政府管制而自然而然生成的。

前陣子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讓我想了好幾下下,這幾年許多號稱「獨立」的東西,有不少是商業中心垮掉後,本來應該在裡頭的店家結果跑到馬路旁耍地攤的東西。我一直都很懷疑,中心的崩解是不是真的有幫「獨立」作了些什麼事情?是不是真的有給予「獨立」什麼樣的機遇?「獨立」的核心價值是「容許音樂的環境發出不一樣的聲音」(而不是對於音樂品質的爭論),但當現在音樂環境都成為一個問題了,不一樣的聲音與不一樣的耳朵又要如何「安在」?

「品質」的問題是沒有什麼好說的。「商業化」的過程對於「品質」水準的要求,就讓它去吧。樂迷對於品質的要求,也就讓它去吧。創作人與樂迷交相指責,並沒有辦法挽救崩解的市場。要關心市場的重建,我們得談一些別的。蔡依琳在我眼底是一位對自己的工作很努力的女人,說真的我很尊敬她,不過我喜歡聽別的音樂,事情就是這麼簡單,也應該就是這麼簡單。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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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毛 阿毛 說:

寫"後唱片時代的大餅在哪裡?"這篇文章,並不是要為唱片業說話,基本上我相信"評論是基於更深刻的瞭解",要做review,就應該更瞭解真實的情況。

以伍佰為例,他是個有自己思考,唱片公司無法以"偶像模式"操縱的歌手。
出道在水晶出的第一張專輯大約賣 2 萬張。
經過幾年pub走唱在魔岩出的第一張伍佰的 live 賣了 35 萬張
之後浪人情歌、樹枝孤鳥都約 7、80 萬張
而去年的雙面人則只有 3、4 萬張左右


我想,很多例子都會告訴我們,必須從"結構面"去理解這些現象。
尤其當很多歌手的確在不被唱片公司操縱的情況下,依舊失去實體銷售的市場。

我們當然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說某些歌手或專輯好或不好,但是當所人有都賣不好的時候,我關心的是這些人的生存空間在哪裡。

寫文章時我跟很多人聊很多問題,當我問到糯米糰的馬念先為何不出唱片時,他說出了也不會賣,出幹嘛?

我那時覺得相當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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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gena eugena 說:

To:阿毛

唱片公司以前就爛了,所以就愈來愈爛也沒關係 ?? 這就是大家期待看(聽)到?

有一個人叫做范曉萱,她是我所看到的偶像歌手裏最勇敢的一位,拒絕被唱片公司操弄,選擇一條更艱辛的路,在創作途中被指稱抄襲、銷售量差的時候,有哪一個唱片公司願意,看在一個對音樂有創作野心、充滿熱忱,有才華而且音質不錯的年輕人身上付出過裁培與訓練?

「沒有」

報上滿是她的穿洞、轟趴...等負面消息,有誰願意去想一想,我們的主流音樂文化靠的是不斷疲勞轟炸的翻唱歌曲、沈悶無新意的老調,還是要認真去尋找像她這樣的人,願意付出自己的時間,沒有唱片收入的情況下,去嚐試新的音樂元素,即使是曲風抄襲、即使旋律單薄、即使是不屬於悅耳的合聲配製或是唱法。唱片業者認為那樣賺不了錢,即使她有心繼續下去,沒有人指導,沒有人接受,沒有人願意給予鼓勵、機會,現在的她過的如何,對音樂還有創作的動力嗎?也沒有人會關心,還有其他跟她一樣,但並未出現在線上的創作人,正被我們劣質的音樂文化一點一點殺死。

沒有人願意認真看待「聽音樂」這件事,有人不辭辛勞到很遠的地方去吃一碗號稱別處都沒有的肉羹湯;對「聽音樂」這件事的態度卻是「五月天、陳珊妮、伍佰、楊乃文就很好了。」而這些人還不算是唱片業主導主流市場的要角。

若我想聽藍調、歌劇、香頌、音樂劇、爵士樂、鄉村歌曲、古典樂…等等,那也只能去找外國人的作品,我們沒有辦法擁有屬於自己母語(中文、台語)的豐富音樂文化,這應該是我最在乎的事。

企鵝說我「嚴格」,我不是嚴格,而是太多人不重視自己的生活,日本人可以為了喝茶、拉麵、麵包而發展出屬於自己的生活文化與品味,這三樣都還不是出自他們本國的原產。台灣人沒有辦法對做一件簡單的事有「認真」的態度,說真的,台灣的文化生活品質也就這樣了,不管是繪畫、街道、築建、音樂、藝術,甚至是國民的穿著品味,反正最好最壞也就是這樣了。

無怪乎馬念先在錄音室很 high,到了 Live 演出時卻表現得保守靦腆,台灣人呆板僵硬的音樂品味與肢體語言是會影響台上歌手演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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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gena eugena 說:

我也不是故意要扯遠,而是說出一個我碰到的 90% 的真實經驗。

更扯的是,我為什麼要替一個只會出周杰倫等人音樂品質的人,還口口聲聲說音樂不死的騙子,去替他們想,他們要怎麼行銷,他們要怎麼賺錢?他們要音樂不死,就得付出代價,去培育人才,給有心從事音樂的人提供好環境,去接受別人的文化,學習轉換成自己的語言形式,而不是整天憂慮怎麼吃「大餅」。

當然啦,願意被人家操控也是個人自由,我也會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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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s bias 說:

A: 今天,我們要來討論「web2.0 網站的遠景」...
B: 無名小站是狗屎!
A: 狗屎不狗屎不是重點,我們要討論的是 web2.0 時代的遠景。
  不管是無名小站、HiNet Xuite、蕃薯藤樂多日誌、Webs-TV 天空日誌、
  抑或是 HEMiDEMi、Wikipedia,當我們要討論 web2.0 的遠景,都該先放
  下上述各站的彼此差異優劣,從一個更整體宏觀的角度來談,才不至
  於使討論失焦... 囧

B: 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
C: 喔。
B: 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
D: 喔。
B: 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
E: 喔。
B: 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
  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
F: 喔。
B: 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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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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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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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
......
...

A: 今天,我們本來要討論「web2.0 網站的遠景」... *愈講愈小聲* 囧

B: 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無名小站是狗屎!Xuite is a j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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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贏了。超開心的。
什麼?還有不識相的同學想問「web2.0 網站的遠景」?
管她去死,總而言之 B 贏了,無名小站是狗屎,而 Xuite is a joke。
再也沒有比這更需要被牢牢記住的事了。
... ... ... ... ... ... (恕刪)
弱慢 弱慢 說:

提供我的一些想法。(爲何我總是遲到呢)

後唱片時代的大餅在哪裡? 我的答案是...不餅不在唱片裡,不只是 CD 這種摸得到的光碟片不是大餅,販賣 mp3 音樂格式也不是大餅,唱片公司想要像過去一樣只靠賣音樂賺大錢幾乎是不可能的。

因為複製音樂的門檻已經降到最低,只要有網路,有電腦,有燒錄機,就可以複製音樂,不管是那一種付費方式,都不會讓唱片業者賺到跟過去一樣的大錢。過去是因為唱片業壟斷了複製音樂的技術,以致於消費者必需買唱片才能聽音樂,現在大家都有網路與燒錄機,複製音樂的技術已經不再掌控在唱片業者手上,只要情況不改變,大餅就不在那裡。

(請見拙作 http://www.wretch.cc/blog/nooorman&article_id=3179477

那麼大餅在哪裡? 大餅在一些無法被複製的技術上,例如說:演唱會。演唱會的現場效果是無法被複製的,所以消費者只好花錢買入場卷聽歌星唱歌,唱片公司與歌手也必須發展出各式各樣聲光娛樂效果卓越的表演方式,吸引歌迷掏錢入場。在這一方面,香港、日本、西洋歌手與唱片公司早就已經發展出一套五光十色的表演方式了,台灣限於中大型的表演場地嚴重不足,一直無法好好發展起來。

有沒有實例,有的。古典音樂市場極小,演奏家想要靠賣 CD 過活是不可能的,他們都是靠辦巡迴演奏會賺錢呀。

所以,後唱片時代的 CD 或 mp3 比較像是爲了舉辦演唱會前的暖身操,先讓消費者知道,這一季的歌手要唱哪些歌,如果喜歡,快點掏錢來買入場卷。

這才是真正的大餅所在呀。

Taiwan 2.0 » 我也想聽流行歌曲,但是……
from: Taiwan 2.0 » 我也想聽流行歌曲,但是……

豬小草 豬小草 說:

老實講,我從小就覺得大學城的歌手唱歌很難聽,我不喜歡那種假假的、故作陽光知性的歌聲。然後,就算 JOLIN 唱歌沒有鄧麗君好聽又怎樣?小鄧也沒有 JOLIN 會跳舞啊、黃鶯鶯在錄音室一首歌要分好幾段錄且不能唱現場,還不是被我們這一代的譽為唱將?

每個人喜好的曲風、覺得好聽的歌手,實在是受到太多因素的影響;其中又以「記憶」為最(距離產生美感)。你要說現在唱片市場沒有人作賣給三、四十歲的人聽的歌曲,我接受;這的確是一個問題。你要因此就說這些人聽的歌曲就是最好的?請恕我保留。

即便我已經三十好幾了,但是我還是沒辦法接受那種「我們那時代的歌曲是這樣好聽又那樣好聽,哪像現在。。。。」因為類似的構句,我老爸當年也是拿「南屏晚鐘」來跟我說李宗盛的曲風、歌詞有多糟糕。這不是什麼誰絕對比誰好,這是每個時代不同曲風的差異罷了。

當我們,三十幾歲的,笑說現在的小朋友買 CD 不過是圖個簽名時,請問我們自己年輕時候買的錄音帶又剩下幾塊?又有哪些真值得保留?
... ... ... ... ... ... (恕刪)
eugena eugena 說:

一個在台灣號稱天后級的歌者,那天她坐著演唱「我只在乎你」,目光東飄西移,不要說走音、脫拍,在 Live 演唱上,聲音乾澀,音樂表情僵化,這不是個人喜好或音樂類型不同的問題,是她的聲音早就被扼殺了,她初道時的好音質與詮釋歌曲的情緒,即使是錄音室做出來的,仍令人感動,所以「我知道你很難過」這首歌還在 ktv 常播名單上。

現在的唱片業與經紀公司,總是快速推出偶像藝人,先發唱片,同時安排歌手轉往戲劇主持,受害最深的是藝人本身,美其名全方位發展,裏頭賭博的成份居多,如果這位歌手有副好歌喉,就拚命推出新專輯,扼殺他的嗓子,等到音樂不賣了,沒關係,還有偶像劇、廣告及其周邊商品的營收,當喜新厭舊的閱聽大眾厭膩他時,還有主持、模仿搞笑.....總是要盡其所有地榨乾歌手的演藝生命,直到被市場陶汱為止,對唱片、經紀公司來說,沒關係,他們早就準備了接班人,把另一位偶像再推出市場,反覆循環,比較聰明的藝人如孫協志,早就面對現實,努力把自己的團體當成公司的股東在經營,所以沒有音樂實力的五五六六還在線上,其他發過片的偶像團體,有誰記得他們的長相或名字?

大學城的音樂

hao 只是舉出一個可能的市場方向,老歌新調可以賣,也可以不賣,取決還是在唱片業者身上。不聽大學城的人不會去聽,這很正常。若音樂商品本身粗製濫糙,認同大學城音樂的 30-40 代,還是不會去買。

為什麼作唱片的可以對音樂製作如此不用心,現在流行音樂的曲子只會用大量順、降階和弦來堆砌、編曲草率,和聲老套,製作不用心,不要說歌手能賦予整張專輯什麼樣的音樂性與意涵,上一張主打歌和這一張有什麼差別? 已經很糟糕的音樂,為了補足一張專輯歌曲的數量,不專業的 re-mix 在主打歌上一加再加,要不就是套入 hiphop 或 r&b 元素,刻意裝 high 裝 soul 的樣子能看嗎?即使是有好聲音的天后天王,這樣的劣質的作品能讓他們的演藝事藝永續持久嗎?台灣有人是像 Joni Mitchell 或 Judy Collins 一樣,超過 50 歲了還能在流行音樂領域迄立不搖,一推出新作,立刻佔上流行音樂排行榜,黃韻玲、張清芳…等,有人敢冒險嗎?周華健上次推出的作品賣了多少?

Jolin 可以到大陸、香港開演唱會跳瑜珈,放棄好聲音,放棄音樂,向瑪丹娜看齊,只是她目前所處的環境、她對自己的認知、努力,真的可以成為台灣的瑪丹娜嗎?

大陸節目「超級女聲」已經諦造出一個恐怖的挖掘音樂人才的環境,張靚穎會是第一個站上國際舞台的女歌手,她的唱片公司眼光放得很遠,早把她從「超級女聲」刷下來,為的是經營她永續的歌唱事業,而不是靠著上電視的名氣,狂推專輯賣錢,殘害她的嗓子,不紅了再一腳踢開。
... ... ... ... ... ... (恕刪)
bias bias 說:

A: 今天,我們要來談談全球暖化的問題...
B: 阿扁下台!阿扁下台!
A: 這... 有關連嗎?我們是要討論全球暖化欸。 囧
B: 全球暖化的問題當然會影響到我們的生活,但阿扁也影響我們生活甚鉅啊。
  阿扁是該下台嘛。都已經沒特異功能了,還留在這邊丟人現眼嗎?
  阿扁下台!阿扁下台!

C: 喔。
D: 喔。
E: 喔。
F: 喔。
G: 喔。
H: 喔。
......
...

A: 囧


bias bias 說:

我發現 G 是上面最胖的字母...
... ... ... ... ... ... (恕刪)
Portnoy Portnoy 說:

我的後續看法。
... ... ... ... ... ... (恕刪)
bias bias 說:

>> 我就是想聽歌呀!各位見多(呃,聽多)識廣的先進,如果可以在探討
>> 各項嚴肅議題之餘,撥冗推薦一些值得聽的專輯或歌曲,我會非常感激的。

> bias 之前的留言其實可以當作推薦名單啊
其實,我並沒有想要把那一長串的名單一股腦一併都推薦給所有「就是想聽歌」「來賺我的錢」的人。剛剛看到一篇文章,雖然顯然應該不是讀到這篇書籤討論串之後的有感而發,不過其實有些想法和觀點,其實應該是共通的。

農夫、獵人、丐幫

在我個人的經驗裡,直接只問「麻煩撥冗推薦一些好聽的專輯或歌曲」的人,這當中的大多數,希望開個推薦歌單給她的語氣愈是禮貌,有愈高的可能性會發現到頭來只是隨便說說而已,並不是真的那麼想聽歌、那麼想把錢讓人賺走。

如果妳問的是:「我聽過了陳珊妮的【後來 我們都哭了】,但我比較喜歡我學生時代買的【乘噴射機離去】,現在請問對陳珊妮的作品比較熟的朋友,她還有哪張專輯可能會比較符合我的口味呢?」那我覺得這樣的發問才比較有誠意一點,我也相信對陳珊妮作品比較熟的朋友們看到了這樣的發問方式,提供給妳的聆聽建議也才會比較容易符合妳的需求。

沒有真的那麼想聽,就不要假裝想聽。真的想聽,自然會生成一股動力,驅使自己去找到一點蛛絲馬跡,也自然知道該怎麼問,才容易得到對自己有用的建議。
... ... ... ... ... ... (恕刪)
bias bias 說:

在這兩個討論串裡,除了 eugena 之外沒有人在討論周杰倫、5566 的音樂究竟是狗屎到什麼地步,沒有人在討論唱片公司究竟墮落到什麼地步,是因為她們的爛在思考脈絡中並不是討論時需要解決處理的問題。

討論到這邊來,是離題、是失焦,是讓人無力的喇賽。完全無助於討論的發展。不去討論周杰倫 5566 等主流歌手的不爭氣,不是因為大家都被主流價值洗腦、無法分辨音樂品味的高下,而是因為畢竟仍然希望能夠把握黑米這園地的可貴,期待能討論出點什麼有意義的觀點出來,試圖多少回答那則共享書籤所提出的問題:「後唱片時代的市場大餅何在?」,而不只是想逮住機會就酸一下 5566、對資本主義表示不屑,順便說到自己是「聽爵士樂的」,談到這樣的表態在自己的經驗裡曾受到如何冷漠的對待,表達某種賤彼自高的政治正確或眾人皆醉我獨醒式的孤芳自賞顧影自憐。

客氣、隱晦、委屈地告訴妳,妳的意見已經表達得夠清楚、不需要再一直重複(干擾我們這些其他人的討論空間)了,對妳舉例當中的某些錯誤(她用的詞彙是「嚴格」),選擇寬容以待不去追打深究,都是對人人都平等享有言論自由的基本尊重。如果這些發言都讓妳覺得是在鼓勵妳繼續針對台灣的狗屎音樂火力全開,那還真是天大的誤會。再這麼下去,討論的脈絡可真的都被妳的喇賽給干擾破壞殆盡了。

適可而止。拜託。
... ... ... ... ... ... (恕刪)
bias bias 說:

香港的唱片市場比台灣小,免費下載站點與流量都比台灣多。如果選擇在香港發片是正確的,那麼如今的絕版就沒有辦法推論到其市場操作的成功;Joni Mitchell 的音樂品質有口碑,但是這樣的品質也沒有辦法成為唱片市場在後唱片時代的解藥救星,連妳都只在不知多年前買過兩張專輯,其餘資訊還都是因為這個討論才又上博客萊去查詢的,就可知妳對市場大餅的樂觀想像,根本站不住腳。每則留言都在責怪狗屎唱片產業的不長進、還妄想覬覦市場大餅簡直無恥黑心,對於滋長討論的血肉是於事無補的。

以妳自己描述妳對音樂的品味喜好、拒絕掏腰包支持的消費習慣,很抱歉我必須說,妳根本就不在台灣唱片圈的市場大餅的藍圖裡。妳的這些意見,在唱片界和關心台灣音樂產業發展的朋友試圖討論未來市場大餅何在的脈絡裡,是可以也必須被忽略的。

唯有拒絕被妳的亂入喇賽拖著走,這些討論串才有重新回到正軌的可能。

Taiwan 2.0 » 為什麼不再買流行歌曲專輯?
from: Taiwan 2.0 » 為什麼不再買流行歌曲專輯?
... ... ... ... ... ... (恕刪)
bias bias 說:

不吃米不知米價。不買唱片不知唱片價。

在誠品音樂館買張懸要 $450 嗎?我不知道,當初我在西門町五大唱片買的限量預購版,懶得找發票,印象中是 $368 還是 $358 的價位。同一項商品現在在誠品網路書店只要 $399,而在博客來只要 $378

用 $450 的價位來當衡量標準,然後來嫌唱片業普遍定價太高,這其實不太符合統計學上的常態。就算是有張懸親筆簽名的版本,以張懸這麼貼心到處走唱都願意幫歌迷簽名甚至還會補上一段溫馨小語的親善路線,我猜想簽名版專輯也很難再更貴到哪裡去;要找到更便宜的,我不就少花了將近一百塊就買得到了?好歹也取個中間值,相信會比較公允。

這不重要。老實說,我向來不喜歡這種抱怨任何商品定價過高、只有賣便宜一點妳才願意承認其價值所在的觀點。不管是唱片、小說、雜誌、漫畫或銅鑼燒、牛肉麵、iPod、Sony Vaio、Nintendo Wii、A Bathing Ape、Burberry、Louis Vuitton... ,以現實狀況來觀察,大致上這些商品定價一向都基於某種市場機制和通貨膨脹也許再摻雜著一些炒作心理等原因,而在一定的基準區間起伏變動著。

會有「賣我愈便宜愈好」的消費者心理是正常的,但是直接跳躍到「如果可以一張唱片賣 $100 元左右(既然裡頭可能只有一兩首歌會讓我覺得好聽的話,),那我就比較能接受」的結論,老實說並沒有任何意義,或者說沒有說服力。如果一不小心讓妳聽到哪張驚為天人的精彩鉅作,覺得整張專輯幾乎有八九首歌都讓妳讚嘆不已(請先不要斷然否定這個邏輯上的確應該存在著的可能性,),妳難道會因此便浮現出「天哪這張專輯真是太棒了,以後要是聽不到一樣精彩的作品該怎麼辦?要我花八萬塊買她一張 CD 我都心甘情願五體投地呀啊啊啊喔喔喔天哪這真是太好聽了啦啦啦啦」的心理嗎?又或者如果有音樂人因為對自己的作品品質超級有信心,所以大膽地逆勢操作,別人一張專輯賣 $450 而妳覺得不值那個價,但她卻自信滿滿地標價一張 $2500,宣示著買我一張的享受抵過買別人五六張,那妳會覺得她瘋了,還是會同意行銷者就是應該用賣價反映其內容品質才是最「正確」的產品定價?

套一句路邊攤老闆或網拍賣家回應殺價買家常用到的名台詞:『差不多 $100 到 $150 左右的價格?那不如我用這價位跟妳買啊。』

不要拿賣得最貴的誠品音樂館來舉例說明唱片定價過高。誠品本來就走中高價位路線,賣的不只是產品本身,定價裡也還包含了些她們的昂貴店租成本、專業的服務(有吧?)和中產階級知識份子的風雅消費氣氛。

也不要講如果賣 $100~150 相信一般大眾就比較能接受之類的話。假設說這些話的人真的如自己所言「也很想聽歌啊」,就沒有什麼「但是...」,怎麼不去試試大眾、玫瑰、五大、佳佳、光南等其他定價更便宜、銷售點也更普及的連鎖唱片行?怎麼不去找找網路書店?怎麼不去找找網路拍賣?怎麼不去考慮二手唱片(有不少二手店家或個人賣家根本還都有多款全新品項在廉價拋售)?光是嘴上說說,把問題都怪到 $450 左右的高價是如何讓人望之卻步,那都太容易太敷衍、也太不負責任了。
Portnoy Portnoy 說:

試著從使用與滿足的角度來歸納一下。有人(而且不少人)認為某些 CD 一張 300~400 太貴,不符其價格的原因可能有(先不管這樣的想法你贊不贊同):
  1. 裡頭喜歡的歌只有幾首
  2. CD 防轉錄,無法轉檔到電腦裡
  3. 個人經濟能力不足
  4. 與其它替代性休閒娛樂(例如電影 DVD、吃美食、上三溫暖、玩車、爬山....拷槍...)比較,買 CD 較不划算
  5. 沒有具有相同喜好的同好朋友(我覺得這點很重要,我以前就是有同好,所以狂買重金屬樂)
  6. 走在路上到處都聽的到,欠缺獨特性
  7. 缺乏附加價值(例如明星海報、加值 DVD)
  8. 因為你認為資本主義下,唱片製作成本七成花在宣傳廣告而非加強音樂品質,因此覺得憤愾...
  9. 網路上到處有得下載,而且被抓到的風險低
  10. 請補完。


再來,如果 CD 打包出售的模式開始不被消費者接受,是為什麼?
  1. 唱片缺乏整體感,不論是歌曲還是製作還是包裝...
  2. 自己覺得好聽的歌只有幾首
  3. 音樂混搭風盛行,跨專輯隨機播放才屌
  4. 反正最後都是要轉錄到電腦裡頭,何必打包出售?
  5. 沒那麼多錢,只想買其中幾首
  6. 因為 CD 隨身聽落伍了...
  7. 因為 MP3 player 正夯!
  8. 也請補完


順便提出跟 bias 不同的看法以供討論。我也會抱怨有的商品定價過高,不符其價格...應該說,不符我心目中自己定出來的價值轉譯之後的價格,例如我認為無名小站收費過高,不符其價格。當然,無名可以定他們想定的價,然後其他消費者也可以買帳,但是這裡我支持個人可以對商品價值做出個人判斷,例如我在這一篇裡頭說到我的判斷標準
bias bias 說:

嗯,我完全同意,應該要把「價格(price)」和「價值(value)」分開來談,才是比較有可能談出點意思來的正確方向。我還看到 jeph 也是把價值和價格分開來談在處理這個議題。其實這都是早在前幾個熱門書籤的討論串裡,本來就有機會談到、可惜討論脈絡被某熱血(但失控爆衝為腦充血的 hyper mode 症狀)人士擾亂破壞、導致大家紛紛得另起標題/換個場地才有機會把戲演完的橋段。

每張 CD 作為音樂創作的載體,其美學價值(或如果還有其他任何形式、範疇所呈現出來的價值,譬如說某種意識型態、譬如說對歌手本身的認同、譬如說對專輯明言揭櫫某種理念的讚賞等等),理論上應該各自有其價值,換算為金錢便沒可能好比像 Steve Jobs 所堅持的每首歌 USD$ 0.99 不二價。

把應能有更高美學價值的作品拉低售價、把其實真的超沒水準的粗製濫造商品標價提高,讓她們彼此更接近一個區間之內,當中的考量可能有哪些,我相信有讀好經濟學的人一定能理解其中的運作邏輯是怎樣。不過我小時候只上過一堂大一經濟學就馬上決定退選了,該堂課的經濟學老師只會照本宣科,我拒絕接受她的荼毒。雖然沒讀過書,不過我猜,唱片商不在產品價格上作太明確、細瑣的差異化,為的還是希望藉此弄出一個更穩定的市場規模出來。

鎖定大眾化市場的文化商品,幾乎都是這樣運作的。曾經創下影史製作成本紀錄的《鐵達尼號(Titanic)》一張電影票當時賣不到 $250,妳要在電影院裡看隨便什麼大爛片(就不用舉例了吧)就算看早場優待票也還是收妳 $180,在定價方面齊頭式的平等當然實際上對創作者的作品本身似乎是不公平的。不過在大致接近的定價中,如果有某些作品最能呼應到閱聽人的喜好或需求,她們有機會在市場、生產線上都存活得更久,也能為經銷公司、製作公司帶來更高的利益回收。如果在版權、智慧財產權等層面的相關法律制訂得夠完善,則創作者本身也將因此得到比端出爛作品而不受歡迎的其他創作者更正面的名利回饋,則無形中還是存在著某種夠「公平」的市場機制。如果大眾最支持的作品還真的便是美學價值夠高的陽春白雪經典之作,那麼這個市場機制所反映出來的公平性(指好作品為人稱頌、廣為流傳,而爛作品被人唾棄;假設真的可以用如此一元的光譜來為所有作品作優劣評價的話)還可能會更精確。

為了讓這市場機制能運作下去,要求大環境、政府相關法規提供一點穩定的保障、包括反盜版也包括不受黑道勢力伸入魔掌等等,於是便成為唱片產業必須向政府、向社會提出訴求的基本生存條件。這很無恥可恨不思檢討反省嗎?我倒覺得在這面向上,唱片業一直都很卑微很弱勢啊。

所以我才覺得,如果我們是想要作稍微嚴肅一點、有深度一點的「探討、分析」,而不僅僅是放在自己 blog 上敝帚自珍或宣洩牢騷便罷的叨絮雜唸,那麼直接跳到「我覺得多少錢才合理」的論點,便毋寧是粗糙而又經不起考驗的論述方法。其實探討分析也沒有比叨絮雜唸高貴到哪邊去,只不過如果搞到後來需要補上「幹嘛這麼認真,我只是跟妳研究研究嘛」之類的星爺電影台詞轉化氣氛,那倒不如一開始便不需要互相淌渾水啦。

對於規模夠龐大的唱片企業體來講,旗下產品有些單純投普羅大眾所好的(媚俗?)品項賣錢,這方面的營利回收可以轉回來支持其他不賣錢但是品質有一定水準的小眾作品,也許是填補虧損,也許是小賠為賺,只要維持大致上盈虧的平衡,不要老是處於赤字狀態,對股東董事會有個不丟臉的交待,則理論上都還是有可以避免流於單一品味市場經營而把餅作大的操作空間。在這「後唱片時代」裡,目前各大公司也紛紛成立「新媒體部門」,以數位內容授權方面的營收來貼補實體唱片銷售方面的節節敗退,但短期之內我們將不會看到任何主流公司乾脆直接收掉實體唱片的生產,專門搞數位內容的作法。個別品項的虧損是必須容忍的,不可能完全只轉頭過去經營唯一能賺錢的產品線,必須維持一定的經濟規模在那邊,對整體市場的長期永續經營戰略目標而言才是最有利的生存法則。面對 web2.0 的時代洪流,看似沒腦筋死要錢的唱片產業真的從來完全找不到市場大餅何在嗎?其實也未必如此呀。只要還有人要聽音樂、愛聽音樂,市場就一直都在。只要唱片公司找到了對的人、腦筋動得夠快夠清楚的人(我是很想說譬如說我本人啦哈哈),就有機會把事情作得更好、犯錯更少。

整個市場都只聽 Joni Mitchell、Judy Collins,跟整個市場都只聽周杰倫、5566 其實是一樣恐怖的,當然也許我們還是寧願選擇前者,不過自由市場的象徵就是永遠可以容許更多選擇,如果只剩周杰倫可以大賣的唱片產業需要探討「後唱片時代市場大餅何在?」的問題,假設存在著一個能讓 Joni Mitchell、Judy Collins 出頭的菁英品味市場,也一樣需要針對同樣的問題作更多研究。所以在這樣的思考脈絡裡,現行唱片普遍品質再爛,也不需要一個腦充血的消費者跑進來亂入打斷其他人的討論;也所以我會覺得一張唱片到底該如何定價,對一般消費者乃至於對音樂產業有興趣的朋友而言應該都只是微不足道的小問題,交給市場機制決定,交給真正從業人員去傷腦筋,便八九不離十了;我覺得我們應該可以有其他更值得討論的議題值得去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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