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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1

recruiting band members

夏日的 BLOG 傳說參賽文章
guitarist wanted

尋找能夠往同一個方向並肩努力成長又彼此契合的樂團團員,真的是一件很累人的事。這種事呀,是很講緣分的。

團員之間合不合拍,真的很講緣分。如果喜歡的音樂類型互異其趣,聚在一起創作時對於音樂風貌的想像又根本南轅北轍,即使真的偶爾激盪出什麼特別的化學效應,也還是可能會因為彼此對怎樣的火花才值得被保留下來成為永恆的燦爛而起了爭執,終究還是沒辦法創造出 1+1=2、1+1>2(或是 1+1+1=3 / 1+1+1>3、1+1+1+1=4 / 1+1+1+1>4、1+1+1+1+1=5 / 1+1+1+1+1>5、1+1+1+1+1+1=6 / 1+1+1+1+1+1>6、1+1+1+1+1+1+1=7 / 1+1+1+1+1+1+1>7、1+1+1+1+1+1+1+1+1=8 / 1+1+1+1+1+1+1+1+1>8 ...咳,不要再灌水啦,寫多佔版面又沒稿費!)的加分局面。

這年頭的小孩子,找同儕好友一起學樂器玩樂團,跟玩線上遊戲、玩滑板、玩衝浪、玩特技腳踏車、跳街舞,好像是差不多一樣酷炫的休閒娛樂選擇。既然一起學了樂器,也許是在學校社團,也許是在外頭樂器行練團室的「補習班」,通常就會一起妳彈吉他我打鼓湊成一團從翻唱歌開始練起了。事實上根據經驗證明,與其自己一個人獨自關在家閉門造車,還真的不如另外再和朋友一起組團練習,在演奏技巧的學習會更有效率。

至於誰分配到什麼樂器,通常是怎麼決定的呢?我相信大部分的起步者很少是先經過一番「學習性向測驗」之後再根據測驗指數非常科學地決定自己適合朝樂團裡哪個位置發展的。多半是在看過什麼 live 表演之後,覺得誰誰誰彈得好帥、唱得好帥、打得好帥,興起『有為者亦當如是!』的崇拜念頭,於是就決定好自己也想和誰一樣帥了。甚至還可能會特地買跟偶像一樣款式的琴,要 cosplay 就 cos 全套先吧。

guitarist & bassist

我記得曾經在電視上看過某個樂團講述自己剛開始玩團的經驗,說某天看了某大團表演之後心情非常激動,為了跟偶像一樣帥隔天馬上殺到樂器行,盲目指了一把看來順眼的琴說『我要買這個!』就帶回家了。回家之後把琴拿出來才發現自己好像遇到詐騙集團,因為照片上偶像的吉他明明有六根弦,可是樂器行店員賣給自己的琴怎麼只有四弦,怒氣沖沖地跑回去找老闆理論,才知道原來吉他跟貝斯不一樣,既然老闆不願意退費換貨,這才開始學習彈奏貝斯。後來發現貝斯手還蠻搶手,因為大部分的人都覺得主唱或常有 solo 橋段的吉他手比較帥,瘋狂大力打鼓也很爽,剛入門時只買鼓棒和練習墊又比買吉他買貝斯要便宜多了,可以一邊發洩平時生活裡的怨氣還可以當作運動健身順便減減肥,只有貝斯手往往比較不受注目,琴弦又比較粗比較難按緊,剛開始時不容易彈好,還沒辦法光彈貝斯自彈自唱。既然玩團的初衷本來是想要耍帥,貝斯這麼 B 咖 C 咖地位誰要玩這個啊。結果就造成人口上的不平均,到頭來貝斯手反而洛陽紙貴搶手了起來。也有很多樂團的組成,是因為都沒人要彈貝斯,才只好把團裡吉他彈得不夠好的第二第三吉他手「降級指派」去改彈貝斯的。

我本身呢,也是個貝斯手。為什麼開始彈貝斯呢?主要原因好像是因為發現貝斯只有四弦,每次多半只彈一個音,感覺上比彈吉他輕鬆多了。反正我之前和朋友組團彈吉他的話,也都還是刷刷和弦或把吉他拿來當貝斯彈的 rhythm guitar 地位而已啊。分享另一個關於貝斯手的冷笑話:『嘿!妳肩上背的是吉他嗎?』『不,這是貝斯。』『少裝專業了,講那麼複雜幹嘛,貝斯跟吉他不一樣嗎?』『貝斯跟吉他不一樣啊。我最喜歡嗆辣紅椒的貝斯手 Flea 了,她的 funky 簡直打得出神入化。而且啊...』『(打斷)喔,原來貝斯跟吉他不一樣啊。我知道了。那,妳彈一首蔡依林的《舞孃》來聽聽吧,玩團自彈自唱最帥了,可以把到很多正妹喲...』sad story... orz

piratesquad peership

我本身呢,也是個貝斯手。可是我現在沒有團。而且我沒有團很久了,距離上一次有一起作音樂的團員,掐指一算已經是... 嘩,兩三年前的事了呢。不少朋友都問過我,為什麼不組團呢?其實原因很簡單,我找不到我喜歡的團員,我找不到理想中跟我喜歡同一種類型、願意也希望把我們的樂團一起朝往同一個方向發展的團員。尋找彼此適合團員既然跟世間曠男怨女宅男腐女尋找有緣的另一半類似,當然未必需要先百分之百確認對方就是自己的百分百男孩、百分百女孩才可以在一起,但卻也仍然未必應該騎驢找馬見一個試一個直到愈來愈確定。關於找尋夥伴這回事,我最常講的幾句話,顯然不是『我要成為海賊王!』『讓我們一起前往偉大航道尋找一個大秘寶吧!』這種熱血漫畫台詞,而是『看到喜歡的都已經是別人的了...』這麼哀怨。喜歡這種事真的很難說的嘛,妳不一定愛上最有錢的,不一定愛上最帥的,不一定愛上最厲害的,有時候看對眼並且愈多相處愈覺得對方有很多優點值得挖掘還比較重要。音樂路上的夥伴是不是最好在外型正到翻過去、技巧強到讓人跪下來,整個散發一種難以逼視的帥氣?其實也不一定吧,有時候「態度」反而是最重要的。我喜歡上的很多樂手,就不完全都只是又正又強又帥而已,都是那種身為 rocker 有所堅持沒在怕的態度才是最吸引我、讓我厚臉皮攀上去搭訕交朋友的啊。只可惜還是晚了一步,喜歡的都已經是別人的了...

當然玩樂團也不像男女談戀愛嚴禁劈腿,但特別是在台灣這不健全的發展環境裡,搞樂團的本來就不是個能夠吃飽肚子養家活口的「正當行業」,真正能靠組團作音樂出唱片巡迴表演而在經濟上穩定無虞的,都已經是金字塔頂端的極少數特例了。而且在這當中也未必一定都是作得最好才站上統計學上的金字塔頂,rather being lucky than being good,機遇運氣有時比實力都還更重要。要期待看到喜歡的樂手也願意抽空劈腿跟自己軋團,就算只是偶一為之的玩票性質,本身都還是有一定的困難度,更何況如果自己對搞團作音樂這件事是認真的,妳也不會希望好求歹求才邀請加入的夢幻團員對這個團抱持玩玩就算的心態,妳還是會希望對方和自己一樣願意付出更多的心力來把這個團經營維持下去吧。妳能橫刀奪愛讓對方放棄原來的樂團加入自己的行列,妳有沒有辦法走出古典瓊瑤劇裡的窠臼陰影,像個真男人一樣讓妳的新團員在這個新樂團中既得到愛情也擁有麵包?找團員就像談戀愛,相遇需要講緣分,即使彼此一開始互有好感也需要持續地用心經營才能維繫良好的互動關係,還要分心照顧到一些也許並不那麼夢幻浪漫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瑣碎雜務,這段關係也許才能走得夠長久。而這也只是也許而已。

放眼全球搖滾圈,二三十年如一日一直都是原班人馬又屢屢交出漂亮成績單的頂尖樂團實屬少數,分分合合的關係似乎才是常態。國外音樂雜誌或網站上更常常可見樂迷票選「最希望復合樂團」之類的投票。有些樂團的團員本是穿一條開檔褲長大一起學琴一起泡妞一起吸毒的死黨超級好朋友,但卻還是為了各種原因搞到兄弟鬩牆大打出手甚至又對簿公堂,從此老死不相往來。當中有些另組新團或從此單飛後仍闖出一片天空,又有些則從此一蹶不振江郎才盡,只靠昔日光環混口飯吃甚至直接凋零老死叫人好生惋惜無奈。光是找到團員一起打拚顯然還不夠,還是得好好交往才行啊。相知容易相守難。

laptop rock

藉由科技的輔助與日新月異的進步,讓創作行為也進入了數位化的時代,很多原本需要一整個樂團一起合作完成的事情,現在都有機會靠一個人自己在書房臥房裡利用一台筆記型電腦加上一些額外的專業配備輕鬆搞定。然而即使妳可以獨力完成詞曲創作、編曲和各種樂器的演奏及分軌錄音混音後製,如果妳並不以此為滿足,還要帶著妳的創作踏上舞台作現場演出,妳還是需要有一個最低限度至少三人編制的 backing band,讓妳的 live performance 更豐富吧。像孔鏘老師的一人大樂隊自彈自唱或搬出 laptop 放下事先錄製好的 loops 再額外搭配吉他鍵盤口琴等樂器,終究就還是少了點現場即興的驚喜感與韻味啊。把 loops 的音量推得再大,都還是比不上現場真的有一套鼓組來得真實動感,live 才能真正釋放出 band-sound 的龐大搖滾能量來啊。

我想我是一個夠狂熱的搖滾迷了。台北這幾家頻繁安排樂團演出的主要場地,大概每個月至少都會看到我兩三次以上。每次從 livehouse 看完樂團演出回來,只要是夠精彩的表演夠喜歡的音樂,大多會讓聽得熱血澎湃的我連帶手癢起來,回家還未必來得及拔掉眼睛換上睡衣運動褲就忍不住抓起電腦桌旁的幾把貝斯或吉他輪流彈著過乾癮。看到喜歡的都已經是別人的了也不是我願意的啊。我多麼希望除了跟看到喜歡的音樂人都結交成為好朋友之外,也有機會真的和這些好朋友一起組團玩出點通得出是認真的的新鮮玩意兒出來啊。有沒有人像本文最上那則徵人廣告一樣剛好也喜歡那些樂團,剛好也有興趣玩點帶點電氣味的激進搖滾的?寄信到底下的 e-mail 我可是真的收得到的欸。雖然 google 提供的電子信箱服務比 msn 及 yahoo 家都好用太多,但 @live.com 的這種信箱帳號對搖滾樂迷來說實在太迷人,剛開放自由註冊時我就像網路蟑螂一樣搶了好多個樂團團名開頭的帳號回來擺著了啊。即使也許我的創意和技巧也未必有挑人的本錢,但這場熱血搖滾夢還是沒有那麼輕易就放棄的啊...

態度。要找到對的團員講緣分,相處還要靠用心經營,但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身為 rocker 必備的態度。

the sign

態度!!!!!!

我還沒有找到自己的搖滾樂隊作為依歸,口袋裡也快要沒錢了。世界末日可別太早降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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