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暴力!』大家都這麼說。嗯,所以,誰是暴力?怎樣叫作暴力?
『先動手就是不對!』大家都這麼說。嗯,當然,TVBS 台最愛跟我們討論「大是大非」了,怎樣才是對,怎樣是不對,攤在陽光下應該是明眼皆知,沒有太多模糊空間。
『先動手就是不對!』」的「不對」,跟『貪污腐敗就是不對!』的「不對」,應該都是很清楚的。不容易弄清楚的往往只有例如說當立委管碧玲、陳亭妃、林淑芬在教育委員會杯葛國民黨強勢通過國科會預算時,洪秀柱搶下民進黨三位立委事先準備的『完全執政,完全封殺』抗議標語牌時,將該保麗龍板扯下丟往管委員的助理,管委員怒摑洪委員一個耳光,洪委員則再以右掌揉著管委員的左臉,彼此高分貝對峙,一邊喊著:『妳可以譴責我!』『為什麼外國人(指被揭發持有美國綠卡居留權甚至美國公民身份的李慶安委員)在立法院有提案權,在野黨卻沒有?』這樣該算誰先動手,誰才符合『先動手就是不對!』的「不對」?
當張銘清過去身為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動輒嚴辭怒斥打壓台灣不受中國統治的主權,中國解放軍至今仍有上千枚飛彈對準台灣,含有三聚氰胺等毒物的黑心商品傾銷全球造成各國消費者人心惶惶及健康威脅也未曾展現把關不力的歉意,如今來到台灣進行「學術交流」加上「文化古蹟觀光之旅」時受到抗議民眾包圍推擠,狼狽踉蹌摔倒後又躲在車裡驚惶感受到抗議者在車頂上狂跳狂叫的「激烈表達」,這樣該算誰先動手,誰才符合『先動手就是不對!』的「不對」?
當衛生署長葉金川不願參加民進黨立院黨團所召開的政策說明會,只願意接受國民黨立委相對溫和寬容許多的質詢,立法院裡(再度)上演過一齣媒體記者高喊著『唉呀不要打人呀』鏡頭中拍到的卻是國民黨立委自己將衛生署長架走的推擠畫面,然後國民黨立委召開記者會說要「譴責暴力」,行政院則宣布從此不再出席任何在野黨的說明會,拒絕接受在野黨的監督與質詢,這種動機用意昭然若揭的卸責藉口簡直是騙小孩,根本只有先喊先贏的邪惡目的還幼稚得緊,這樣妳還只顧著計較誰先動手,誰才符合『先動手就是不對!』的「不對」?
再譬如說,前任總統陳水扁一張大嘴巴就算有個牙醫師女兒也消弭不了薰天臭氣,開口閉口煽動性的民粹主義言論除了滿足部分人的情緒發洩需求,對更多人(包括「自己人」)都可能造成相當大的傷害,於是有「愛國同心會」的蘇安生打著『我是代表十幾億中華同胞踹扁一腳的』『這種不要臉的人專做不要臉的事,全台灣只有我能對付他了』的正義旗幟自認師出有名,阿扁就是討人厭啊,要不是自己惹人嫌,蘇老先生哪裡需要如此義憤填膺特地去堵人出腳,還要在原有的殺人、竊盜、偽造文書前科之外多揹上一條傷害罪?結果後來蘇老先生洋洋得意說要在捷運站外擺擂臺歡迎挑戰,過一陣子遭到兩名男子持鐵棒木棍將之打到骨折住院,這樣該算誰先動手,誰才符合『先動手就是不對!』的「不對」?
又譬如說,國務機要費拿去推動秘密外交,拿親友各種民生消費的發票來沖帳是貪腐,首長特支費拿去繳自家水電瓦斯費、買內衣的卡費、買狗飼料的發票則是公使錢,拿國務機要費去宴請前任副總統壽宴也仍然是公使錢,這當中的『貪污腐敗就是不對!』又是否可以建立起夠清楚容易依循的「對」與「不對」慣例呢?
所以說,「對」或「不對」,跟誰先動手誰先不對,誰後動手誰就比較沒那麼不對有關嗎?跟誰先貪腐誰先不對,誰後貪腐誰就比較沒那麼不對有關嗎?
還要堅持『誰先動手誰就不對』這麼簡化的是非邏輯觀念嗎?小學的時候父母師長也許是這樣教的,我也能夠理解師長們這樣教導我們的理由,但都已經幾歲的人了,關於是非對錯,妳對於「暴力」的想像仍然只有『誰先動手誰就不對』如此貧乏嗎?妳還相信聖誕老公公住在北極每年聖誕夜會從煙囪下來把禮物塞進妳床前的襪子裡嗎?妳還是相信被妳抓到出軌把柄的負心男友跟妳發誓說『我以後不會劈腿了我跟她只是普通朋友逢場作戲都是她來勾搭我的我永遠只愛妳一人』所以願意再多給牠幾次機會嗎?這樣是「很黃,很暴力」,還是「好傻,好天真」?
除了『誰先動手誰就不對』的「不對」之外,難道沒有依據其他標準的對或不對需要一併考慮了嗎?例如說『誰蔑視民意誰就不對』的「不對」、『誰戕害人權誰就不對』的「不對」、『誰悖離民主法治精神誰就不對』的「不對」,難道也都不比『誰先動手誰就不對』的「不對」更需要去費力譴責嗎?
腦海中只有被簡化過的『誰先動手誰就不對』一套道德判準依據的人,其所堅持並願意誓死捍衛的「對」,其實也並沒有「不對」,只不過仍然距離「很對」還差了一點、實在是很可惜而已。看到事情發生,可以如反射動作的直覺般作出『誰先動手誰就不對』評論的人們,其實跟心理學古典制約理論「Pavlov's dog(巴布洛夫的狗)」已經沒有太大的差別。大家在國中國文課本裡應該都讀到過陳之藩《哲學家皇帝》文章裡寫到可能是人類史上最聰明的天才愛因斯坦曾說過『專家不過是訓練有素的狗』。這句話表面上乍讀之下看似貶抑,其實也可以換句話委婉地表達成『只要訓練有素,狗也都可以成為專家。』
同樣地,巴布洛夫的狗只不過是基於外在條件的刺激,容易將往往伴隨而來的其他前提條件化約成引發反射動作的觸媒而已,不是說狗笨到無力分辨鈴聲與肉食的差別,單純是一種從經驗中學習到的關連性聯想。這種聯想力是邏輯思考「歸納」「演繹」能力必備要素之一,連基本的條件反射制約能力都缺乏反而還可能才是比較笨、比較缺乏生存競爭力的狗呢。但是既然心理學不會只有「古典制約心理」這麼一個學派,當然身為一個人就要有超越狗的智能,思考著事物的是非對錯時,便不可能只抱持著『先動手就是不對』這麼單一的判別標準。否則被訓練成只要聽到鈴聲就會聯想到美味肉食而流下唾液的專家,終究也仍然只是一隻被制約的狗而已。
『譴責暴力!』當然,反正如果只需要嘴上說說,口頭譴責又不用錢,只要有心,照三餐早晚每說一次『苦民所苦』時順便多送幾次口頭譴責給妳當宵夜和點心也都沒問題啊。但在『先動手就是不對!』的制約性規範之外,妳應該還可以思考得更周延些。不是嗎?汪汪!
回到本篇文章一開始的發問,所以,什麼是暴力而什麼不是暴力?誰是暴力而誰不是暴力?
警察、軍隊和監獄,都是國家機器中被合法化的暴力組織。被賦予合法性,是因為這是據以實施統治力的基礎。沒有這道機制,「法治」國家便只是空談,在資源有限的真實世界中,人人善良互不侵擾的烏托邦只可能存在於幻想之中,甚至沒辦法被當作諸如「六三三政策」般的施政目標理想支票。因為反對戰爭便撤除國防,就跟古籍【史記】中的伯夷、叔齊一樣,兄弟倆彼此相讓政權,後來雖反對商紂暴政而決定投靠周文王,但到達周國時周文王已死,繼任的周武王揮兵伐紂,伯夷、叔齊於是向武王諫言文王剛死便大動干戈是不孝、身為臣子討伐君主則是不仁,而當周武王在姜太公輔佐下終於平定天下寫就了【封神演義】的傳說,這兩位兄弟卻因為無法認同周武王的作為,堅持「不食周粟、上山釆薇」以為義舉,最終餓死在首陽山上,後世的史學家孔子在整理【春秋】典籍時,還給了這對兄弟『求仁得仁』的高度評價。但用現代的眼光來看伯夷、叔齊餓死前『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的喟嘆,至少我個人卻只覺得「拘泥迂腐」。
伯夷、叔齊的『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說,在 2008 年的現在隨便挑些 bloggers 的文章來看,都還找得到『藍軍爛,綠營又何嘗真的符合理想?』的舉證歷歷批判。我不是要說這些朋友全都「拘泥迂腐」,但周武伐紂的「暴」,跟商紂的「暴」,是否可以等同觀之、給她下個『以暴易暴』的註解,縱使在維基百科同一個條目底下便有獲得一定程度的平反,然而既然伯夷、叔齊是因為不認同商紂的統治並稱之為「暴」才在一開始決定投靠周文王,將之視為「暴」的前提應該是成立的,則周朝初年的休養生息太平盛世對蒼天百姓應該還是有其意義,那麼難道在經過了三千多年的現在再來回顧這段歷史,以一種崇高的道德標準來看,仍然都只會作出和伯夷、叔齊同聲譴責『以暴易暴,不知其非』同樣結論的「核心價值」嗎?崇高仁義,還是拘泥迂腐?
訴諸暴力是不文明的,當然。但當妳面對到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地裡卻比妳更不文明的交手對象,妳成天對著她唱『悟空,你知不知道什麼是鐺鐺鐺鐺鐺鐺?Only You~~』她就會乖乖傾聽妳的想法、跟著妳一起理性文明了嗎?所謂文明,難道就只是唱個『鐺鐺鐺鐺鐺鐺 Only You~~~』這麼深入淺出寓教於樂輕鬆愉快嗎?
咳,一不小心還是偏離這段主題。引用古籍的衍申評論根本還是延續上一段的基本論調啊。這段要說的本來應該是「警察暴力」。警察被允許在特定條件下對特定對象行使暴力,翻開古今中外歷史,無論是在神權國家、君權國家、民主國家都有類似相應的機關單位。
可是當軍警機關以維護政權、社會秩序安定為名,逾越了法律限定的「特定狀況」「特定對象」而對條件之外的狀況或對象施展暴力,原來法律(以及民意)賦予軍警合法暴力的正當性就不再存在了。逾法而治所達成的和諧秩序表象不叫法治,叫法西斯反而還接近些。無論是把抗議群眾不由分說痛扁一頓拘禁入罪或是強行拖走押上車扔到荒山野嶺去,都不符合民主法治國家尊重言論表達的原則,跟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如德國「Gestapo(蓋世太保)」甘為納粹政權鷹犬打手的作為只有一線之隔。二次世界大戰後打著反納粹、反共產主義的「McCarthyism(麥卡錫主義)」搞出了完全悖離民主自由精神的「白色恐怖」,一樣沒有高明到哪裡去,在我看來這才叫『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但五六十年來,在追求「自由、民主、人權」這些核心價值的道路上,至少在口頭上,在表面上,在形式上,我們已經知道了「白色恐怖」的歷史錯誤,即使「轉型正義」的課題在很多發展中國家都還尚未完成走入下一個階段,應該是要「已知其非」的。
所以在這年頭還看到台灣警察手拿著【集會遊行法】實際上卻幾乎是在搞【動員戡亂時期】的戒嚴令,對於追求民主自由平等價值的平和示威抗議群眾表現強硬的鎮壓作為,不但叫人會有「今夕何夕?」的時空錯亂感,也會對於民主自由人權等核心價值淪為空談遭到踐踏而未見落實感到心寒悲哀。如果對於走上街頭的民眾還有特別的政治傾向偏好,對某陣營特別嚴厲、對某陣營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就更令人失望透頂了;又如果根本是針對「只有一個人的遊行」... 除了『幹!』之外我們還有什麼話好說?用一個較高的標準來自省,對外,台灣不被承認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已經很悲哀;對內,台灣自己也並沒有落實自由民主人權等基本價值,老實說也還不配被當作一個值得尊重的國家。人民選出總統組織民主政府不是要這個國家元首來開空頭支票講屁話廢話欺騙人民的;人民繳稅也不是要公務人員自肥再圖利富商階級但放任內政外交各級單位完全如同虛設沒有帶來半點民生福祉的;人民服膺國家機器的統治,也不是要警察穿上鐵甲盾牌高舉棍棒槍械來對追求民主自由人權價值的自己暴力相向的。
『如果... 妳的敵人,是妳最好的朋友...』『如果妳以為應該是妳最好的朋友,竟然成為對妳施暴的敵人...』
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不該是這樣的。波麗士大人不該是這樣的。法律賦予警察機關的合法暴力不該是被這樣運用的。
如果國家政府變成這樣,人民應該像歷史上那些法西斯國家、納粹國家、軍國擴張主義國家一樣,眼睜睜看著少數統治階級把國家帶領到一個違背民意追求民主自由人權公義價值的方向去卻無所反應,像鍋子裡的三杯田雞溫火慢燉等到意識到不對勁已經為時已晚,抑或是應該適時表達這些具備正當性的聲音,要求政府即刻針對錯誤的政策方向踩下煞車?面對鐵甲警棍拒馬戰車還要不卑無懼地表達聲音,既需要莫大的勇氣,也需要夠強的信念力量支持。在民主、自由、人權、正義這些價值之前,妳能夠因為政客承諾給妳多少金錢賠償補助就授權允許讓她們繼續自恃在不受監督管束的情形下毫無忌憚霸凌惡搞嗎?不,妳不能,妳不應該。要嗆聲的對象不該只有來台觀光學術交流甚至進行統戰的他國官員,蔑視民意民主的台灣官員更應該正視人民的基本訴求。不只對張銘清、對陳雲林、對溫家寶、對胡錦濤、對周錫瑋、對郝龍斌、對吳伯雄、對劉兆玄、對馬英九,既然她們如此掌握權勢暴力並片面詮釋著暴力,妳都應該用同樣的強硬態度表達心聲,如果陳水扁、謝長廷、蔡英文、王世堅、王定宇、管碧玲... 辜負了妳追求自由民主人權正義的期待,妳也應該用同樣的強度去嗆她,去爭取妳我所追求的那些關於民主、自由、人權、正義這些進步價值。這樣的要求並不過份,也不是被特定政治勢力綁架的行動,這些價值如果遭受侵犯、被忽略歧視蔑視,即使跟牠們拚命妳都應該誓死捍衛之。
政治參與不是只有四年一度投票蓋章的扮家家酒遊戲而已。民主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一點一滴掙來,時時刻刻都要用心維護的。『如果妳敢動她,我就跟妳拚命!』沒有拿出這種態度積極爭取誓死捍衛,民主自由人權正義國家的夢想根本遙遙無期,不可能無端從天而降。
『如果敢動她,我絕對跟妳拚命!』這不是暴力,這是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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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趣來嘻:張銘清是我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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