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要寫到樂團網路行銷部分的建議了。這題目跟之前的樂手賞析系列一樣龐大到可能需要分篇才能勉強表達得完整些啊。把自己和網路作個鏈結,讓任何非特定的人都可以透過 world wide web 互聯網路找到關於妳的訊息,在行銷上有什麼重要性,其實好像毋需我多費唇舌解釋。如果想要作好行銷、公關、宣傳卻沒有顧到這一塊領域,就是很奇怪、就是落漆遜掉了啊。
★ permanent link / permalink / 永久鏈結 / 靜態鏈結
根據維基百科 permalink 條目,永久鏈結是:
Permalink 是 Permanent Link 的縮寫,意指向一個特定網路日誌 (WebLog,Blog) 的永久固定標識符,臺灣的 blogger 有時會將它翻譯成「永久連結」或「靜態連結」。一般情況下,Permalink 指向的均為一個網路日誌條目 (Entry) 的獨立網頁。默認存檔設置包含基於資料庫的存檔和單獨文件存檔。默認情況下,Permalink 被設定為連結到一個條目的單獨存檔頁面中。你可以在網路日誌的下方,或者在「發布時間」之後,看到 Permalink。點擊 Permalink 將會把訪問者導向到專屬於該條目 (Entry) 的獨立網頁中,一般包含「添加評論」等功能。另外最近除了樂多【夏日的 BLOG 傳說】的 30 天連續挑戰活動已經進入到第四屆之外,正好還有另一家老招牌老字號中時部落格【全球華文部落格大賞】也進入報名截止最後幾天。關於報名資格,華文部落格大賞是這樣規定的:
如果可能的話,一般的靜態連結會盡量使得網址本身是有意義(人類可讀)的,例如網址本身就含有該篇網誌的標題。然而由於萬國字元在網址需要特殊編碼,因此非英文的語言比較難做到這點。
「部落格」資格認定:(僅需符合以下其中三項即可。)從永久鏈結延伸出來的概念,所以當妳想為妳的樂團(或一般公司企業行號、非營利組織乃至於單純只是個人部落格、網路日記也都一樣)成立一個官方網站,或是官方部落格,「official,正式的」,妳就不應該隨便註冊個難以理解判讀的網址或帳號,畢竟這將是妳在網路上通行的代號啊,想搞神秘耍低調的話,乾脆不要設站經營算了啊。雖然花錢買的 domain name (例如假設叫 www.thenameofyourband.com 好了)看起來會比哪裡申請來的免費 blog 帳號表面上更像是一回事,看起來似乎是認真的,但其實我反而比較建議寧可用 blog 為主,一方面有 RSS 才是 web2.0 時代網路世界的王道,多了更多在第一時間便利網友瀏覽閱讀的有效應用,另一方面自己花錢買網址偶爾會遇到租約到期網站暫時被迫下架的空窗期,直接使用開放免費申請的 blog(當然要慎選 BSP 網路服務供應商,盡量挑那種大公司,看起來像是會一直認真經營下去,長遠來看都不擔心會倒店關閉的那種,例如 Google、Yahoo!、MSN 這種龍頭企業旗下所提供的 blog 服務比較保險,不然用 WordPress 也是可以考慮的選擇,當然國內還有像 Roodo 樂多日誌、Pixnet 痞客邦 也都有相當的質感,總好過亂七八糟倒行逆施還要跟用戶收錢有限度地提供別家都免費完全開放的服務),寄人籬下的好處除了只要挑對房東不必擔心突然無預警惡性倒閉,萬一程式哪裡出了問題,只要自己平常有勤作備份,BSP 公司的工程部門拚死拚活都有責任要將程式問題解決,不像妳自己獨力架站出了問題便只能靠自己辛苦緊急修復。從「永久鏈結」的角度出發,其實寄居在著名的 BSP 上都還比獨立架站穩定安全保險啊。我們反而比較建議花錢買到專屬的 domain name 之後,可以作個夠漂亮有個性的簡約精美首頁,然後便把主要內容都轉址到免費的 blog 空間上就好。甚至直接把租用 domain name 和網路空間的錢省下來當作練團、買吉他效果器、導線、鼓棒、錄音器材或軟體的基金也都 OK 啊。
(1) 具有 RSS 或 ATO M功能。(為了串聯、流通)
(2) 具有單篇迴響功能。(為了網路對話)
(3) 每單篇文章有獨立網址。(希望以文章為單位,方便網友引用、討論、迴響)
(4) 發表內容依發表時間逆時序排列。
再延伸出來的想法,之前在本系列第一篇 make a big name for the band 就建議過要取個好一點的團名,不僅在於看來聽來夠威風,其中一個必須特別強調的重點更是別搞那種到處和人撞名的菜市場代號,這樣妳在註冊(購買)新網域域名 domain name 時,才不會因為已經被搶先註冊走拿去使用,而導致必須委屈使用跟平常通行代號別的名稱,還要擔心被混淆誤認的麻煩。另外如果妳的樂團名稱、公司名稱是幾個英文單字的組合,除非縮寫在一起正好是另一個也有意義的單字,否則也不建議妳使用縮寫註冊帳號或網域。譬如說,來自清華大學迴聲社的回聲樂團,英文團名為 Echo,這種團名全世界可能每個大城市都有好幾個撞名或相近的地下樂團,不要說沒辦法使用 echo.com 這麼簡潔的 domain name,就連在也算全球音樂社群網站最大集散地的 MySpace 上不僅搶不到 myspace.com/echo 這個帳號,即使萬一想要退而求其次,myspace.com/echoband 也早被別的英國團註冊走了,若真有計畫在 MySpace 上也開疆拓土一番,大概就需要再另覓包括 echo-rock、echotw、echotaiwan、echotaipei 之類的次佳選擇了,這就不太理想;另一個例子來看看台灣地下獨立樂團憂樂園,英文團名為 Your Low End,雖是諧音但也別有另一番字意上的相近趣味,本來是個夠有創意的好團名,但在註冊帳號時沒有多想,單純因為懶得打上完整團名而使用 yle 的縮寫作為代號,也成為常人難以理解的 domain name / username 不理想示範。前一陣子剛成立營運不久的新廠牌「河岸無限音樂社」,來自幾位知名音樂人舊識好友的異業結盟,R.I.F. Music Corp 這種英文縮寫加上較不通用的 .asia 結尾網址,也無異是平添讓自己的官方網站在網路上順利被搜尋找到的困難度(不信可以自己搜尋河岸無限音樂社看看要翻到第幾頁才出現官方網站),同樣是取名、註冊新代號時的不理想名稱。
當然上述例子並不是永久鏈結 permanent link 的原始意義,但既然要想在網路上搞行銷宣傳,除了可以一目瞭然的原始字意之外,重點是妳不能只想要花個錢買個域名、弄個帳號、找些朋友幫忙設計網站之後就扔在那邊不管,妳得有永續經營的心態與意願和實際作為,才能讓妳的樂團(或個人、企業、非營利組織)在網路虛擬空間上的替代身份持續能被搜尋、鏈結到。妳不但必須讓她上頭的每個個別訊息都有固定而非過期會消失或變動的永久固定網址,也得在開始啟用之前就先預想到因為是要長期跟著妳的名稱代號,必須要在意義上使人一看就知道是妳、容易判讀辨別才行。
唉呀,哪有每次發名片上頭都不同名字不同頭銜不同電話號碼不同信箱帳號的啦?有沒有誠意要讓人家認識找到妳呀?
★ less flash and more html environment
使用 Flash (Macromedia Flash / Adobe Flash) 軟體製作出多媒體動畫用來製作網頁環境,雖然是目前時興的主流,在瀏覽觀感上而言固然可能是酷炫的,但卻未必能夠達成理想中的行銷宣傳效果。最主要的原因亦跟搞網路行銷必然需要知道的 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 (S.E.O. 搜尋引擎優化) 概念有關,因為被嵌入在 flash 檔案裡的內容是無法被各大搜尋引擎的蜘蛛找到留下搜尋線索的。不容易被搜尋得到的網站,只有搜尋團名、企業組織名這麼基本的關鍵字,只因為這些基本到幾乎也沒辦法再簡化的訊息被放在網頁原始碼的標籤刊頭中才會被抓到,結果勢必只有正好就是單純只搜尋妳的團名企業名組織名的網路使用者能夠碰巧找到妳的網站首頁而已,妳就算在 flash-based 的酷炫網站裡塞進多麼豐富的內容,當網路使用者可能對妳不是那麼熟悉,譬如說剛好在便利商店或計程車上的廣播節目中不小心聽到有其他聽眾點播到妳的樂團的哪一首歌,雖然聽了覺得喜歡,卻因為沒有聽清楚團名和歌名憑著對歌詞模糊的印象,回家進行網路搜尋時要怎麼正確找到妳的網站,就可能得靠運氣了。full flash based 的環境只會讓妳們彼此的運氣看起來似乎不是那麼亨通而已啊。
另外,當妳的網站使用 flash 設計,而其中內容又塞得夠滿夠豐富,其實在無形中又導致輸出檔案的肥大,瀏覽者在每次讀取時都需要花費更多的等待下載時間與頻寬成本,都可能造成不是那麼友善的瀏覽經驗。同時,因為愈精美的 flash 檔案的製作就愈耗日費時,當妳必須進行內容的更新,每次都可能是個瑣碎的大工程,花錢交給專業的 flash 網頁工程師代為設計也就算了,若是樂團團員自己來作設計和例行性維護,或是找到夠義氣的好朋友願意義務性幫忙,到頭來都還是可能因為更新麻煩每次都要整塊重作而漸漸倦怠,然後就荒廢了更新排程。即使有夠死忠的樂迷已經正確找到妳的網站也加入書籤最愛動不動打開鏈結來查看了,也可能因為太久沒有更新而失去新鮮感進而降低來訪頻率,等到妳真的又作了更新或改版,人家可能早就已經疏忽錯過而不再光顧啦。要永續經營就不能永遠只招待新來的客人,留不住常客老主顧、沒有新玩意兒讓人流連忘返動不動就想到要回來看看,也會妨礙到妳的樂團、企業、組織官方正式訊息的傳播宣傳啊。
當然,flash 也不是那樣一無是處,優點並不只是看來酷炫而已。雖然全世界大多數的網路使用者可能都還是微軟 Internet Explorer 的愛用者,但其中也有頗大比例很可能只是不知道自己其實可以有更多更開放更符合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W3C) 通行標準規格的更好選擇,例如 Firefox、Safari、Opera... 等瀏覽器,最近又剛冒出個惹人疼愛的新強力競爭對手 Google Chrome,雖然是一樣的 html 網頁原始碼,在各家瀏覽器呈現出來的效果都可能會有細微乃至於大到難以忍受的差距,甚至還很可能平平是同樣的瀏覽器,只不過在不同電腦或不同作業環境上開啟相同網頁,看起來就偏偏硬是不一樣。使用 flash 來製作網頁,確實是可以跨越那些作業平台、瀏覽器之間的鴻溝,精準呈現出網頁設計者心目中的效果,但把這些優點和 S.E.O. 效果、下載頻寬時間成本、更新難度成本等癥結放在同一個天平上衡量取捨,我們還是會建議盡量還是以傳統的 html 為網站主體骨架,酷炫的 flash 只用來作點綴就好。而且 flash 最好還是不要作到太複雜,盡量不要讓人點擊後還會另開分頁視窗跑到不知哪邊去了,理由同樣跟 SEO 有關。
這篇寫得夠長了吧,整篇都好嚴肅的感覺,涉及的概念其實又很基本,不知道有多少人有耐性仔細看完?夜深了,還有其他重點不如留著明(後?)天再繼續聊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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