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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30 days later


Circle Bike

昨天(08/29)是本屆【夏日的 BLOG 傳說】活動最終日,而這個在最後期限才加入挑戰的【極限前夕的搖滾單車日記】也在昨天寫滿 30 篇(第六度)達成全勤獎的連續發文 30 天傳說。可是不知為何,我的 blog 側邊欄位在文章分類列表最後的數字只顯示「29」,讓我很緊張地把自己這三十天來的文章重新翻了好幾遍,怎麼算明明都有 30 篇,也沒有誤將哪篇設為隱藏啊。樂多系統到底是怎麼把人家的挑戰偷吃掉一篇的?這豈不是跟農委會農糧署在向農民同胞收購稻米時竟然在磅秤上偷斤減兩一樣抹煞人家的辛勞嗎... 這實在太嚇壞我啦。

bikerdiary 29?先前這文章分類後面所顯示的數字都是正確的,印象中是到了挑戰最後幾天,才發生本分類文章數字短缺一篇的情況,但我檢查不出是什麼原因所造成。固然我在發表文章時曾經有幾篇原本不慎發錯文章分類,是發表後自己檢查時才趕快進入管理後台重新編輯舊文改正回來,但理論上這應該不會造成系統統計出錯的狀況才對,先前本 blog 也沒發生過類似的差錯,老實說我還真搞不懂該如何將這數字修正回來。

既然我的確每日按時發表挑戰文章,應該不可能、實際上也沒有算錯呀。農曆七月明明過了,鬼門都關了,我明明有確實完成挑戰,不要這樣嚇我呀。

bikerdiary 30

請告訴我,我並沒有算錯。後台明明也顯示本分類共有 30 篇文章,在側欄卻冒出 29 的數字,我沒有算錯、沒有少發一篇呀,這應該是樂多小金人空有金頭腦卻忘了敲敲金算盤的問題吧...

發表順序發表日期文章標題
012011/07/31傳說前夕的搖滾單車日記
022011/08/01lonely highway 寂寞公路
032011/08/02淑女車王子傳說
042011/08/03利其器
052011/08/04wind breaker
062011/08/05riding in the raining night
072011/08/06you are beautiful
082011/08/07flat tire again
092011/08/08roundabout 迂迴漫遊
102011/08/09somewhere far away
112011/08/10trees down
122011/08/11priority of road
132011/08/12transformers bicycles
142011/08/13bike chics 單車正妹
152011/08/14caution slip hazard
162011/08/15wet ride 雨路決行
172011/08/16good kid sticker
182011/08/17the isolated island
192011/08/18hitting the wall
202011/08/19biking outfits
212011/08/20here we go again
222011/08/21biking robots
232011/08/22midnight energy refilling
242011/08/23overfed
252011/08/24human-powered transportation
262011/08/25bicycle parking 一騎之地
272011/08/26fight fight fight
282011/08/27hit the road
292011/08/28road rock 公路搖滾
302011/08/29end of the endless summer
312011/08/3030 days later


言歸正傳,不如在這第三十一天整理出本次挑戰文章的列表,便於統整閱讀好啦。妳看,我沒算錯,人家是真的有紮紮實實堂堂正正圓圓滿滿辛辛苦苦嘮嘮叨叨寫滿三十篇嘛。





bikerdiary voting

這個活動在審核過挑戰者是否達成全勤的連續 30 天發文傳說之後,就進入第二階段的人氣投票,這為期兩週的註冊登入投票活動好像還可以參加抽獎,可獲得時尚雜誌和名牌設計師絲巾贈品,而人氣王得主則有機會得到手提包或 LOMO 相機。不知是否夠吸引人,但若能得獎總也聊勝於無吧,投我投我投我!!!!!!

投票活動才剛進行,期間曾經有過版面的調整和變動,我不太確定這頁面順序是否還會再變動,或是會按照什麼規則更新排序,反正目前我看到自己的 blog 是出現在第十三頁,編號 No.227 就是我。過了三十天才發現挑戰宣言不小心多塞了一個「輛」字沒有修掉,這種錯誤好像在完成報名後沒辦法讓我再自由編輯修改了吧,完成挑戰才看到這種粗心大意的錯誤還真是尷尬啊哈哈哈。無論如何,反正為了挽回點面子,就還是想拉票一下。拜託大家投我投我投我!!!!!!





Island Etude 練習曲

夏天搖滾單車還要繼續上路,因為『只要腳不停,風就不會停。』因為『有些事情如果現在不作,就永遠不會去作了。』因為『我的字典裡沒有放棄。』

在其他完成【夏日 BLOG 傳說】挑戰者列表中看到一個利用徵求網友協助組裝好一輛腳踏車出發環島的女孩 851981 單車環島的阿計,現在好像還在環島的路上,不知騎到哪兒了,有被南瑪都颱風阻擋到環島行程嗎?比熱血、比專業、比辛苦,好像我都贏不過人家;再看看人氣排行榜,雖然宅女小紅 OL 穿搭三十天文章內容其實並不是那麼好看,如何穿搭根本也不是文章重點,每天在其文章底下所留下的負面回應也不少,但人家畢竟是高人氣知名部落客,只要維持一貫戲謔嘲諷的語氣,無論內容是在講什麼都還是會有一定市場,讀者還是普遍都會願意投羞昂一票,目前看來本回【夏日的 BLOG 傳說】人氣王寶座恐怕還是非羞昂莫屬呀。不過無論如何還是要請大家支持我一下,每天都上去幫我衝點人氣吧,拜託麻煩大家搬般蠻!謝寫妳棉~ >///<

投我投我投我啦!!!!!!謝謝大家!!!!!!





Foo Fighters【Wasting Light】
Foo Fighters - 《These Days》 (Live on Letterman)


我不喜歡《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這部電影,但關於「這些日子,我們一起挑戰過的夏日 blog 傳說」,無論別人喜歡不喜歡、有沒有因此讓我變得聲名大噪,從 2005 年首屆舉辦起便都報名參加並總全勤完成每個挑戰項目後,付出過這麼多時間去閱讀各方挑戰文章,自己也親身動手來創造下傳說,總還是累積了好深厚的革命情感吧。希望我能贏得評審青睞贏得大獎呀。

(發完這篇後沒多久,本文章分類統計數字又恢復正常了。如果有贏得澳門旅遊或 iPad2 之類的大獎,本文章分類的文章總數就又能再往上加啦。希望我能得獎... 選我選我選我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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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9

end of the endless summer


the magic hour before sunrising

『這個夏天,沒有極限!』一個月前在剛展開這次的【夏日的 BLOG 傳說】時,我是這麼誇下豪語的。三十天下來,如果有人真的有每日收看這個 blog 的更新文章,查看我的挑戰進度,多半朋友應該也都會還算認同我的確度過了一個有點瘋狂、有點緊繃、有點超過、有點熱血的夏天。

今天是【夏日的 BLOG 傳說】挑戰最後一天了。原本的預定計畫是打算趁前一天夜黑風高時把台北市好好繞過一圈,至少把兩週前騎到一半因為輪胎遭牙籤戳破而被迫提前終止的路程再重新騎過一遍,或是把中山北路七段騎到底會通到哪兒走完,完成這些階段性騎程目的地之後再回頭來寫文章才比較有有始有終的感覺,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遇上了南瑪都颱風襲台,加上媽媽從台中上來過週末、拜訪朋友,當然也就別想在這種掃興的鬼天氣還不顧媽媽阻止、冒險外出進行單車夜騎的終極挑戰了。
the magic hour of sunset after rain

其實,平心而論,夏天或許沒有極限,但人怎麼可能沒有極限?

好比說,以我自己對於單車運動極為貧瘠的認識,我的能力極限就顯而易見。我對台北縣市認識的路就這麼幾條,坡度稍陡些的山路也還無能挑戰,所以無論自己再怎麼喜新厭舊,騎來騎去大致上也都還是只有在那幾條幹道勉強多繞點小路、延伸出幾條小支線而已;又例如說,我就沒有辦法自己處理騎到半路輪胎破掉該怎麼辦的突發狀況,這些都是我的極限所在。如果再把我所擁有的軟硬體設備一起計算進來討論,我的二手腳踏車變速功能一直是半殘的,所以沒辦法用更省力的方法騎上坡度稍陡的山路或大橋,往往死命撐到一兩百公尺大概就軟腿踩踏不上去了;若再加上我的 iPhone3G 雖然勉強可以下載一些應用程式來搭配騎車,但這些 apps 實際上在兩年多前的舊款手機上運行起來就是不夠順暢,動輒發生記憶體不足的當機狀況,有時只是想停下來連上社群網站 check-in 打卡定位一下,不是得花上好幾分鐘搜尋到正確地點,就是根本開不了應用程式頻頻強制關閉,這些其實只要口袋飽滿就能解決的小問題,卻也都在在讓我感受到自己此刻的能力財力極限。

但或許也就因為可以如此輕易感受察覺到自身能力的極限大約在哪裡,卻還是硬著頭皮咬緊牙關還是不願認輸退縮,至少在前次失敗後也總會想要趕緊另擇他日或換個方式再度挑戰看看,這些挑戰自我極限的過程中,因為自己能力不足、財力不足、識見不足所多流下的汗水、所多「浪費」的寶貴時間、所多走過的「冤枉路」,反倒都為這些沒有明確目的的旅程增添了更多值得回味品嚐的故事性,有難度而且還是盡力去克服達成在現有種種限制下所能作到的最好表現,這才叫「挑戰」、才叫「超越」呀。

bike walk

我想起 2005 年讓這【樂多日誌夏日的 BLOG 傳說】充滿話題性的代表性參賽主題《目擊!中山路1號》傳說,完成這項挑戰的「尼可槍」小姐,在活動結束後幾個月就停止更新她的樂多日誌了。在三十天內每天趁下班或請假在男友陪同下全台趴趴走東奔西跑找尋各縣市鄉鎮的中山路 1 號地址,拿當日報紙跟門牌合照,回家將照片貼出來,再補充個幾句話,就算完成一篇網誌文章。以文章內容本身或許未必精采好看,然而在 2005 年還沒有普及的智慧型手機與 3G 網路可用、還沒有精準完善的衛星定位地圖及相關網站服務可以參考的那個時空背景下,想到這樣的自訂主題本身就是一個「big idea」絕妙創意,因此只要她堅持下去完成連續三十天找到三十個中山路頭的位置並拍照證明,大家幾乎都會認同這樣的挑戰能夠獲得最高度的關注是實至名歸的。

因為這樣的挑戰還是有其難度,不是人人都想得到、都有毅力去完成。這又讓我想到「青小鳥」的第 78 層犇牛堡就上手!這篇文章帶動了一連串號召網友揪團合力完成吃掉幾百層起司培根牛肉漢堡大餐的軍武競賽風潮,之後的每個挑戰者,文章寫法都脫離不了青小鳥所建立的格式,每篇文章都擁有相同的元素,差別就只在累積的數字比先前的挑戰者更高罷了。要訂製更多層的犇牛堡需要砸下更多的資金總數、也揪來更多的合力挑戰參與者,然而我個人覺得最有創意最搞笑的「深口袋」卻還是青小鳥想到也實際去縫製出來的有梗道具。我一邊感嘆著台灣人的創意還是普遍不足,這犇牛堡挑戰活動終究成為類似「蛋塔效應」的一窩蜂現象,另一方面卻也還是再度藉由第六次參加本屆【夏日 BLOG 傳說】的過程,思考著『到底怎樣才算是好看的 blog 文章?』這種陳腔濫調的八股問題。

根據樂多官方寄到我個人信箱的通知,我在這個月來大約有十篇文章被樂多日誌 2.0 編輯收入登上樂多首頁。我也不知道這年頭會把樂多首頁當成一個四處亂逛瀏覽陌生網頁的入口網站的比例究竟有多高,至少光從我自己的外掛後台統計資料以及這系列挑戰文所得到的文章回應留言來看,即使有約三分之一強的比例被收入樂多首頁,其實我的 blog 似乎還是沒啥人氣可言。我問自己,是我字數廢話太多根本沒人有耐心閱讀、貼的圖不好看不好笑、訂定的挑戰主題太無聊、我在人家眼中又不算知名部落客,總而言之我的文章還是寫得不夠討喜、是不是不能讓大多數讀者產生認同與共鳴,究竟是什麼原因?我是否該為此作出怎樣的調整呢?還是說反正其實我有時也自視甚高根本就還偷偷瞧不起某些知名部落客,幹嘛要刻意改變自己變得媚俗一些去討好誰的喜歡注意?

tough biker

連續發文 30 天應該只是一種形式上的門檻,真正有用心參加挑戰的 bloggers,不會不切實際地期待自己每天只花不到半小時、寫兩段無聊的流水帳,就能獲得澳門雙人行或 iPad2 或新型數位相機等優勝大獎。要想讓文章寫得精采有趣,「用心與否」當然才是最重要的關鍵。這一個月來,我所發表的每篇文章,從透過搜尋尋找適合主題的圖片、修圖或乾脆自己畫,加上動輒上千字的落落長文字,以及作為補充的參考鏈結、影音檔案,每天幾乎都有四到六小時甚至更久的時間是花在這三十篇文章上頭。而這還未必代表我的文章都很有梗、很好看,只不過這是我自己努力想要讓這些文字即使脫離參加【夏日 BLOG 傳說】的脈絡,日後任何人誤闖進來隨便獨立抓一篇出來閱讀時,都還是感受得到我在這段日子中對單車運動與搖滾音樂的熱情與執著,都還是能從我的字裡行間看出一個單車騎士在這城市中踩踏著步伐究竟可能會遭遇到哪些狀況、會有怎樣的心情,看出如果這騎士同時還身為一個音樂狂熱份子,是否又會激盪出怎樣的火花來,進而從這一篇篇 blog 文章體會到,在冰冷(或其實熱血)的文字背後、在冷冰冰(或熱得發燙)的電腦螢幕背後,其實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紮紮實實的生活體驗所思所想再經過些許用心淬鍊琢磨才完成的心得分享。

這是活生生的人,真實呼吸感受過的生活體驗。一個人(或許可以加上一輛單車),向世界,發出聲音。

bike on guitar

『極限在哪裡,挑戰就在哪裡。』我是這麼想的。我是因為這麼想,才選擇用這樣的方式,敦促著自己咬緊牙關撐著成日痠痛的大腿肌肉再多踩幾圈、完成每篇文章、完成這次挑戰的。也許多繞了點遠路,也許多說了些廢話,也許還要犧牲玩樂睡眠的時間,而原本平時的工作進度也受到排擠壓縮,也許還因為沒有嚴格控制飲食還復胖了,也許在活動結束後仍然沒沒無聞不受青睞,也許未必得到認可激賞而得到吸引人的大獎,但回首來時路,卻因為每個腳步都是自己踩踏出來,每個新到達的打卡地點都是自由隨意決定,我相信自己在這個月來為了這個部落格挑戰所付出的心血勞力,至少對自己而言絕對不會是徒勞無功。

因為早在夜闌人靜騎著一輛破腳踏車到處跑的路上,我就已經對這個城市有了另一面的認識,我就已經對人生有了新的體會,我就已經看到了平常成日只宅在家裡上網打電腦所見識不到的風景。早在完成這三十篇文章之前,我就已經提昇了自己的體能耐力,我就已經提昇了自己先前以為的自身能力極限所在。

許多原本以為自己恐怕辦不到、或會自問『幹嘛要搞這麼累沒有正常人會這樣玩』的事,在嗆聲說完大話後竟然真能夠硬著頭皮咬著牙一步一步完成有點難度的自我挑戰之後,也真的會帶給自己一種『彷彿此後再也沒有別的挑戰能夠難倒我了!』的自我感覺良好的自信與正面能量。『我的字典裡沒有放棄~』那首在一個月前突然紅極一時的流行歌又再度響起。或許我們當中有很多人覺得這是一個反向操作或誤打誤撞的 kuso 笑話, 但若用斷章取義的方式來詮釋理解,這又何嘗不是最適合伴隨著這個月以來出於堅持終能完成本次自我挑戰的最佳主題曲?





Zwan【Mary Star of The Sea】
Zwan - 《Endless Summer》






沒完沒了的夏天,差不多也到了告一段落的時刻。腦袋不再被明天該寫什麼題目該去哪裡找梗所苦惱,不再需要每天分配四到六小時的空檔餘裕用來修圖打字,我會有更多的力氣去面對應付現實生活中的其他更多挑戰。我還是會騎著單車到處跑,我還是要戴著耳機隨機播放著我最愛的搖滾樂。我還是會在每個新的里程目的上網打卡留念。我還是會努力追求逼迫自己提昇自身能力的極限。

夏天或沒有極限,但我ㄉ當然有極限,而且早已碰觸到極限好幾次。可是我不怕極限,我也不怕無法超越極限,碰壁失敗是正常的,因為那本來就是我的極限。而那也可以只是我本來的極限,因為即使碰壁失敗,我不會因而就放棄去挑戰她,我會告訴自己還是得盡力堅持下去,即使碰壁失敗,也要找到更接近原本目標、拐彎繞道還是能成功達成目標的新方法,或是調整到一個雖然方向不同但一樣能夠滿足先前目的的全新目標。每個階段的完結,都只是暫歇打卡的 check point 而已。走完一段路,總還有另一段更長的路在等著。

keep the wheel rolling

夏天搖滾單車還要繼續上路,因為『只要腳不停,風就不會停。』因為『有些事情如果現在不作,就永遠不會去作了。』因為『我的字典裡沒有放棄。』

fight fight fight,戰鬥戰鬥戰鬥,加油加油加油。
幸福,我要的幸福,在不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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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8

road rock 公路搖滾


bike on guitar

「Road Movie(公路電影)」向來是我自己非常喜歡的類型片,而我當然也喜歡「公路搖滾」這麼一種其實並沒有明確定義的音樂類型。

一開始把這次參加【夏日的 BLOG 傳說】挑戰主題自訂為【極限前夕的搖滾單車日記】,硬要塞進「搖滾」這組關鍵字,就是因為覺得自己才剛開始喜歡上騎車這項運動不算太久,也只是用最土法煉鋼、最直覺最簡單的方式騎著最破舊的二手鐵馬而已,缺乏所有相關的專業知識與技巧,擔心湊不滿三十篇夠集中焦點的主題,才需要把自己相對而言更熟悉的「搖滾樂」放進來,一方面作為本 blog 無論寫任何主題都要稍微強加於上的個人特色招牌,另一方面也預備把單車生活跟音樂主題的結合作為我的最佳救援投手,在實在沒梗的時候就從牛棚叫上來幫忙充實內容。

但如果偏重音樂太多,其實我又擔心這樣的文章內容在這個 blog 出現會顯得太過理所當然,那就稍微有些降低自我挑戰的難度。所以前幾天即使一直有『糟糕,好像真的快沒梗了』的感覺,還是一直想要把「搖滾樂」的題目留在最後這兩天再派出來。我希望自己盡可能不需要把搖滾當成參加本次挑戰的 Middle Relief Pitcher 中繼投手,至少盡量別成為太早登場的「Long Relief Pitcher 長救援投手」,但若能夠作為「Closer 終結者」,用這樣的主題讓我完成本次挑戰,在我看來倒是會有那麼一點點帥啊哈哈...
The Prodigy【The Fat Of The Land】
The Prodigy - 《Breathe》


The Prodigy 的【The Fat Of The Land】專輯,是我先前靠玩 WiiFitPlus 在臥室裡對著電視螢幕一邊扭動身體流汗甩肉時,感覺搭配起來效果最好、最能鼓舞我動得最淋漓盡致的一張唱片。整張專輯 14 首歌跑完一遍是 56.3 分鐘,差不多可以在 WiiFitPlus 的「有氧運動」作兩次 30 分鐘的「長途慢跑」,根據 WiiFitPlus 的估算,可以消耗掉大約 350 大卡的熱量,如果我能連續動個兩小時甚至三小時,雖然會搞得自己雙腿痠痛,但幾乎就可以把整天吸收攝取的卡路里丟掉至少一半了啊。

【The Fat Of The Land】這張於 1997 年所發表的唱片,應該可以被我列入生平最愛的十大專輯排行榜內吧。當時以 The Prodigy 和 The Chemical Brothers、Fatboy Slim、The Crystal Method 等電音團體組合聯手在西洋樂壇創造出了一股「Big Beat」狂潮,但我也曾試著拿上述其他團體的專輯來陪伴我作運動,就是都沒有辦法得到相同的快感。甚至在 The Prodigy 幾張中,也只有【The Fat Of The Land】這張代表作能夠一氣呵成地領著我的屁股快樂搖晃扭動。仔細分析起來,或許是因為【The Fat Of The Land】除了亦以激烈的電腦支解破碎節奏貫串全局之外,還大量採用了真實的暴力吉他音色,合力製造出電氣流竄的挑釁煽動氛圍所致。這樣的創作概念與其說是電音舞曲,事實上還更接近搖滾樂團的作法,因而無論在電音界或搖滾圈都顯得獨樹一格,因此當時也幾乎橫跨了這兩個領域都有被征服的樂迷,我認為這是 The Prodigy 終於也是唯一一張能夠名符其實匹配得上這團名的曠世傑作,在我個人約兩千張唱片收藏中也找不到一張聽來感覺與之相近雷同的專輯。

以《Breathe》為例,一邊聽這首歌運動流汗的話,真的能夠牽動著我的呼吸節奏,又不至於只是被懂疵懂疵的固定節奏麻痺而已,充滿了衝突爆炸的變化,跟著跳起舞來甩動著自己全身肥肉還蠻過癮的呀。

Deep Purple - 《Highway Star》Purple Six Live, 23.09.2010 - Locanda Blues


但同樣的音樂,就未必會是適合腳踏車運動的最佳配樂。聽覺上的感官刺激和心理興奮的來源是相同的,然而騎腳踏車所會使用到的身體肌肉,跟在家抓著 WiiRemote 搖桿晃動身體,其實是不一樣的,太過破碎而跳躍的電子重拍舞曲節奏,反而不能和單車運動時所需要的穩定節奏形成頻率的同步,反而可能干擾到呼吸換氣的順暢。

根據實際「臨床」親身測試,我個人最喜歡在騎腳踏車時聽到的助興音樂,是那種鼓擊節拍大概只要在第二拍與第四拍來一記小鼓,貝斯聲線也不需複雜變化,用十六分音符的重複和弦根音填滿整個小節就能帶給我持續前進的動能力量。舉例而言,這種時候就很適合聽美國硬式搖滾龐克或 grunge 曲風的吉他搖滾樂團,譬如 Green Day、Foo Fighters、Blink-182、Sum41 甚或 Avril Lavigne 之類都很 OK。重點是鼓聲愈大顆愈單純愈爽快。或是時間再往前推移一點,Guns N' Roses、Mr. Big、Bon Jovi、Aerosmith 乃至於更早的 AC/DC、Deep Purple 祖師爺們也都有很適合的作品呀。

孫燕姿【風箏】
孫燕姿 - 《逃亡》


或是像孫燕姿《逃亡》一貫會在專輯裡收進的這種公路搖滾類型,就也是我在進行單車夜騎城市漫遊路上最喜歡聽到的音樂之一。這貝斯聲線就是我所說的八分音符或十六分音符根音重複的最佳範例,帶給我以穩定節奏向前行進的力量。







OBLIVION DUST【Looking For Elvis】
OBLIVION DUST - 《FALLING》


日本樂團 OBLIVION DUST 的這首《FALLING》是我先前在決定該用一個篇幅來寫這個題目時,最早從 iPod 隨機播放模式裡跳出來報名要拿來和大家分享的歌曲。要說這是「公路搖滾」,其實好像也不是那麼像,至少不是本文前幾段分享過的那幾種風格,卻也是既有吉他貝斯鼓三件式搖滾編制又有電氣音效流竄的鼓動韻律,我超喜歡被這種搖滾帶著跑的。

除了 OBLIVION DUST,另一支富含硬式搖滾元素的雙吉他樂團 LUNA SEA 也是我騎車時最常聽、最喜愛的日系搖滾勁旅。





Smashing Pumpkins【Adore】
Smashing Pumpkins - 《Perfect》


而如果是開車上高速公路或跑濱海公路之類的長途旅程,不管是在燦爛陽光下或是開夜車趕路,我最喜歡搭配服用的則是 Smashing Pumpkins / Zwan 的大全集,Billy Corgan 的吉他和歌聲最能提振我的精神了。this is perfect!!!!!!







bike with guitar

騎車開車其實還是最好不要邊分心聽音樂才能保持專注力,注意行車安全呀...

但我還是沒有辦法不戴著耳機或打開音響安靜上路。我愛兜風也愛搖滾,我真的很需要公路搖滾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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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hit the road


the highway

兩週前我也有看《Cars 2(世界大賽)》

【夏日 BLOG 傳說】挑戰進入尾聲,我的【極限前夕的搖滾單車日記】也缺梗缺得有點嚴重,跟昨天發表的 fight fight fight 以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為引,今天這篇仍然不打算寫觀影心得,但還是得先扯到最近看到的電影借題發揮,作個話題的引言。
上圖是來自《Cars》第一集的擷圖。即使在看過預告就一直擔心皮克斯這年度新作在主題設定上就偏離了我會喜歡的方向,但有道是『i don't care!』,基於我對皮克斯的盲目支持,我還是在一有空檔便衝去戲院看了這部高度期待的動畫電影。看完果然證實我的憂慮,我還是愛第一集比這續集太多太多(前情提要:車車總動員)。

我也不知道這個場景實際在美國本土是否存在還是完全出自動畫人員的神來一筆創意,是否就是知名的「公路之母 - Route 66(66 號公路)」亦或是取而代之的洲際公路沿途所能見到的風景?
參考閱讀:
你被「一條」安全的路綁架了嗎?(上)
你被「一條」安全的路綁架了嗎?(下)
殺人兇手
花東海岸公路

今天我想借題發揮稍微扯到的就是跟這個「公路」有關的公眾議題。但我大概也沒有夠充分的時間大發議論,所以也不必擔心我偏離「搖滾單車日記」這挑戰主題太遠。

我真的很喜歡《Cars》第一集這部電影。作為一部連四五歲小朋友都能從中找到快樂的商業娛樂片,皮克斯把關於「城市開發」與「歷史傳承」的人文省思都放進這作品內,而有了等小朋友再長大重看時會更有收穫的深遠意涵。一條公路有一條公路的使命,而在被其他更新、更快、更安全的公路或其他交通工具運輸系統取代之後,舊的公路是否便失去了生命、失去了價值?

而如果新的公路其實還未必安全呢?如果其實蓋一條新的公路只是某些少數人用以搬運動輒上百億資金的藉口呢?卻還是在花費上百億之餘卻還是缺乏能夠保證安全穩固的專業能力、甚至根本本來就不該自以為人定勝天把道路蓋在原本就不穩定的地質地貌之上呢?

為什麼就非得把山脈切開?兩年半前北二高的走山災變,事後分析原來恐怕跟道路蓋在順向坡的地質、擋土牆灌漿不實、無法正確掌握地下水滲透狀況而造成地錨提前鏽蝕等人謀不臧有關。如果其實本身的專業能力還是不足以與大自然的力量抗衡,稍微繞點遠路豈不才是更保險的安全之道嗎?既然未必真的安全,又怎能付出更多的成本與代價,去搞數百億的新公路建設,不知中飽了誰的私囊,而卻還是把別人的性命安全當作不知哪天會發生悲劇的賭注?又譬如貓空纜車作為當政者一個實則失敗的政績,規避了應有的完整嚴謹環境評估程序,既沒有提高在地的觀光價值,更造成水土流失、原本地貌的改變,尤有甚者更帶來山下住戶的安全隱憂。凡此種種,豈不再三證明,執政當局只以城市開發利益為幌子或以安全回家的路為要脅,實際上作的卻不是真正能達成口中揚言追求的目標,這樣的言論實在非常不值得人民信任,而不足以將身家財產性命安全都託付給這種不負責任的政客呢?

music is about everything

前天晚上,我除了去參加安心亞專輯首賣會之外,還到公館河岸留言看了好友林依霖的演出,再趕到公館 The Wall Livehouse,去聽聽歌手張懸關於各音樂藝文展演空間相關議題的座談會,之後才再騎著單車跑去看子夜場電影。我在找梗嘛,而且這本來就是我平常的生活型態。這些都是我的日常生活中所關心的事。

當張懸談到關於「公民意識」的建立,談到她前幾天去台東找好友原住民歌手巴奈聊天,談到「原住民基本法」一直未能被修訂通過,原民自治一直淪為空談,而原住民的土地卻一再被國家強制徵收移作他用,執政者『把原住民當人看』的發言既缺乏尊重,實際上原住民也沒有真的被當作人看。巴奈最近最關注的公眾議題,先前我也在這挑戰系列文章中偷偷挾帶過,主要是關於台東杉原海岸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對於台灣東海岸的美麗自然產生相當不自然的人造美破壞,原住民並不要這樣的改變,但政府仍像發生在苗栗大埔以開發工業區為名事件向農民強行徵地的「沉默的魄力」,貿然規避嚴謹環境評估而發包給特定財團,「山也 BOT、海也 BOT」(前情提要:trees down)。

張懸本身出生於國民黨高官世家,其父親焦仁和曾經出任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僑委員會委員長等要職,自有相當深厚的政商關係。但無論張懸在青少年成長期間是否叛逆到令父母可能有些頭痛,當她終於抱著一把吉他在藝文圈走出一條自己的路,遇到需要向政府有關當局有力人士「上達天聽」的時候,例如前一陣子台中 ALA 夜店大火引發全台各縣市 livehouse 等音樂展演空間都遭到更嚴格的稽查,無論如何配合都因為這個國家始終沒有訂定出符合適用這個產業的法令,而甚至連想在夾縫中苟且偷生都無法如願(台中魚骨、迴響、浮現音樂展演空間於日前相繼遭到勒令歇業的強制處分,如今已經沒有獨立樂團可以固定發聲的空間,於此同時那些跟黑道勢力脫不了關係、恐怕更是市民潛在維安威脅的酒店業,卻反倒還能安然在市府警力眼皮下夜夜笙歌)。

即使有比一般人更接近權力核心的家世背景,張懸在座談會上還是感嘆著人微言輕。當然,這議題該如何朝理想中的方向發展並不該是張懸個人該承擔的責任,我們也不該對該由她利用自己父親的任何人脈去跳過哪些程序說服到誰進而達到哪個新階段有過高的期待。只不過當張懸談到她對某東海岸音樂祭負責人在活動會場上,面對前來關注的警力與因為包括美麗灣開發案議題群情激憤的原住民同胞,算是夾在中間的負責人沈光遠於現場『讓音樂歸音樂、政治歸政治』之類的發言感到相當不滿以及難以理解。沈先生原本也是音樂人出身,經營的「友善的狗」曾是台灣流行音樂史上相當重要的一個唱片廠牌之一。張懸說她和巴奈等友人都無法接受沈先生為了緩和現場衝突氣氛所說『music is not everything』之類的發言。

身為一個音樂創作者,張懸的每一首歌詞旋律全都來自生活中所有點點滴滴的真實感受。『music is about everything』。對張懸與巴奈還有更多創作者而言,音樂不可能只純粹是音樂,而跟生活或政治或社會或其他任何東西無關。我在座談會上為張懸這些論點所感動,這些話語事實上大多也都是我自己和其他許多音樂圈的朋友一直都有的感慨與期盼。而我沒有在這場座談會上出言提問挑戰的一個問題是,如果重新給妳一次機會,妳會否還是支持現在的這個提供哺育妳成長奶水政黨集團,成為台灣的政治領導人,把台灣帶往現在這個令妳感到無力無奈的方向去?

人的政黨傾向與政治意識型態的形塑過程受到太多因素影響,而即使同樣自認具備所謂「公民意識」,也還是可能在非藍即綠二者擇一的投票行為中作出迥異的抉擇。而我自己當然也沒把握如果當初是謝長廷和她的團隊獲得執政權,如果未來換上蔡英文的新團隊,是否台中市就不會發生 ALA 大火意外奪命的悲劇,是否台東縣政府就不會出賣海灘給財團經營觀光度假村,是否苗栗農民的稻榖就能賣得好價錢免受推土機提前夷平之苦,是否各地獨立音樂創作者就都能有更好的管道被聽見自己的聲音。

『no one is silent though many are not heard.』張懸在座談簡報最後一頁這麼寫著。而我在想,如果當初不是我們自己把一頭不受拘束的巨獸送進了那高台而恣意妄為(「我們自己」是一個概括承受的用詞,我才沒有把票投給苦民黨這種愛賴皮的黑金政商詐騙集團),我們其實是不是根本可能可以免於受到這些傷害?

the crossroad

戰鬥戰鬥戰鬥,fight fight fight。關於張懸這場座談會,本來我也想要寫在昨天找梗流水帳的文章裡,但妳瞧即使拿到今天來獨立寫成一篇,其實都還沒扯得盡興,都還沒把想要表達的想法說得更清楚明白。

關於「公路」,關於「海岸」,關於「音樂藝文展演空間」,關於我們究竟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未來的路到底該怎麼走,每個議題都大到各用三十篇千字文連發一整個月,恐怕都還未必能夠一吐為快講到盡善盡美沒有遺漏。畢竟『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

看完電影踩著腳踏車回到的敦化南路和平東路交叉十字路口,時間是半夜四點半,再往前過兩個紅綠燈差不多就是我的家了,但我在紅燈前停了下來,拿出相機拍了路上的交通標示,一個轉身又往反方向騎走。因為我還沒有確定自己想在這天的 blog 上寫些什麼,我還需要更多時間跟自己獨處,把千頭萬緒想得更明白透徹些再說。

站在這十字路口,如果還沒打算回家睡覺,我該往哪裡去?我想起了電影《Cars》裡那條切開山脈的快速公路。我也曾經以為我需要在兩個地點之間畫一條直線,管她眼前擋著的是高山峻嶺還是河川幽谷,因為時間就是金錢,一概打通貫穿不作停留不瞧一眼地趕快到達目的地才是最重要的事。但最近頻繁騎著單車在這個不算可愛的城市裡漫遊著,卻又帶給我不同的生活體會。

或許,其實人生在世還是有比不浪費任何時間趕快一路衝向那些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種種目標更值得停留下腳步細細品味的東西。一線天的自然景觀是美麗的,我們會在從縫隙中透下的陽光底下或是抬頭仰望著比井口也寬不了多少的夜空數著這狹隘的範圍裡能看見幾顆星光而讚嘆著造物主的鬼斧神工,但如果是人工挖掘開拓出來的呢?當然也是難度極高的戰鬥,然而這樣的戰鬥是值得的嗎?如果對未來環境生態與聚落生活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代價又該如何衡量?

before sunrise

我又花了一個多小時在台北市區內繞了一大圈。不走直線、在各種交通工具中是速度最慢最花費時間的,加上總是在夜闌人靜的冷門時段晃出門,卻有機會看到平常車水馬龍雜沓作息搭乘公車捷運、開汽車招小黃、騎機車都不曾見過的風景。這話我好像也在 roundabout 迂迴漫遊寫過類似的心情了。

該往哪裡去?想好該寫什麼了嗎?還是先回家休息一下吧。

五點零四分,細細的下弦月還掛在空中沒下班,東方地平線的顏色卻已經漸漸亮起。

daylight

五點二十六分,我沒有看到太陽的形狀,但天幾乎已經全亮了。有些路燈已經熄滅,有些路燈卻還沒察覺世界的轉變而持續發亮。從這個角度看到的台北一零一,跟從我家看過來好像也沒啥不一樣。松山菸廠的大巨蛋預定地拆了一部分的鐵皮圍牆,裡頭原來已經有這麼些怪手這麼大清早便開始轟隆隆地作業著。再往裡頭望去還有一些長得十幾公尺高的茂密綠樹,再過一陣子也都會被砍掉嗎?然後這裡就會蓋起有著百貨商場的大巨蛋了嗎?

fight fight fight,戰鬥戰鬥戰鬥。那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未來都市面貌。我還要繼續戰鬥。





U2【The Joshua Tree】
U2 - 《Where The Streets Have No Name》


總有一天,我會踩著我的破腳踏車,騎到一個每條街巷都叫不出名字的陌生地方。
但我希望屆時的我已經有充分的勇氣與智慧,將不再為此感到迷惘、害怕與徬徨。

那可能是一條無名的大街,有友善的住民安居樂業,過著我從沒想過的生活,以我沒吃過的食材果腹充飢補充能量,而我不必急著離開、只為了回到手機終於又有了訊號可以 3G 上網、GPS 可以定位指出我究竟處於地圖上哪個位置的熟悉的道路上。

(主題不夠明確沒有梗的流水帳文章反而總是寫得比較長呀...?! 還剩兩天就完成這次挑戰了,我要堅持下去。)

fight fight fight,戰鬥戰鬥戰鬥,加油加油加油。腳踏車不必加油,我給自己打氣就夠。
fight fight fight,戰鬥戰鬥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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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fight fight fight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昨天晚上,我終於也去電影院看了最近最賣座的熱門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今天這篇文章寫完,今年我參加【夏日的 BLOG 傳說】的【極限前夕的搖滾單車日記】系列就寫好 27 篇,堂堂邁入倒數最後三天,也就是說,就已經快要完成 27/30 = 90% 了。有句話說『行百里路半九十』,或許真的是如此。我不喜歡在牌局還沒結束之前就早早把手上好牌打光的感覺,但最後這幾天我真的已經愈來愈找不到適合的主題來撰寫文章了。明明一開始還大言不慚宣示『這個夏天,沒有極限!』難道我的極限竟然在夏天還沒結束之前就已經早一步來臨了嗎?

沒有靈感,就又是踩著我的腳踏車到處找梗的時候。所謂的「梗」,倒也不是在哪個地方等著被找到。但當戴上耳機,漫無明確目的地地在街上遊盪,綠燈就繼續往前騎、紅燈時見左右四下無車也是偷偷闖了過去,大不了就是轉個彎往別的方向騎去,這時的腦海是可以暫時脫離坐在電腦前思緒也被螢幕上顯示的圖案文字以及網友們捎來的短訊所左右的千頭萬緒,從而獲得些許清明。我的確喜歡這樣與自己獨處的時光。但找不到適合的題目來寫也實在讓我頭大。我該寫每天幹了什麼的流水帳來充版面嗎?還是能找到讓文章更有集中焦點的主題?

也就是這樣,我才更需要騎上我的車,往自己都沒預定計畫的未知方向前進。就是這麼來到電影院買了票坐下來的。這不會是一篇影評感想,但看完電影後的所思所想,的確將會是本篇文章重要的引子。
《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應該是我所看過最低級的純愛電影。是的,純愛;是的,但是低級。而且是有夠低級,最低級。我可以理解到這樣的作品為何會受到那麼多觀眾的支持喜愛,但我不會說這是一部多麼值得支持鼓勵的好看電影。

即使主角姓名套進了導演「九把刀」的本名柯景騰,女主角沈佳宜身旁多了個本名胡家瑋的漫畫家部落格天后彎彎,還加入 1999/09/21「九二一地震」的歷史事件,然而我仍無法感受到整個故事的真實性,我不認為這真能被當作導演九把刀本人的「自傳式」電影,畢竟利用想像力穿插進來美化真實的部分恐怕比例過高,而這並不包括找來小帥哥柯震東飾演柯景騰這角色這件事,電影廣告詞說『奪回青春』,但這電影裡的青春對我而言卻顯得虛假,這不是我曾經歷的青春,甚至也未必是九把刀柯景騰的青春。然而這電影卻在口碑試映場加上正式上檔不到一週就已經達到票房破億的佳績,只能說人正真好有錢真好有名真好年輕真好。

我嫉妒九把刀的所謂「成就」和聲名。九把刀前幾天因為大發議論說『我挺好片不挺國片』而引發一些爭議與論戰,我基本上也認為為了一種「自己人」認同感而勉強支持相挺的義氣其實是會害了這些自己人的,如果國片真的比不上洋片,那也不見得就要「委屈求全」而作了自己並不甘心情願的選擇。但也就基於這個觀點,那麼我就無法說我挺《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這部電影,因為我不認為這是一部「好片」。我喜歡片中幾乎每個演員,柯震東陳妍希敖犬郝劭文蔡昌憲李維維都好討喜,我喜歡這個用回憶青春片段來描述年輕時代所曾經深深著迷的那個男孩女孩的概念,但我就是不喜歡這個故事後來被述說的方式,我就是不喜歡導演在裡頭加入的一些引人發噱的「梗」,我就是不認為九把刀後來為了這個故事所作的任何付出心血有真的讓這個故事變成一部「好片」。我並沒有那麼喜歡《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這部電影。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如果我們可以用一個更「李安」式的筆觸,來回想自己青春時代那段關於同班或隔壁班或補習班上或同一條公車捷運路線上別校異性同學的那個「她/他」的美好回憶,或許該用這麼一段話作為起頭或結語:『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沈佳宜。』是這樣子說的吧?

只因當時太年輕。

因為年輕,身體就還在發育成長的狀態,新陳代謝的效率還非常之高,皮膚就還是那樣緊緻又吹彈可破(即使可能因為內分泌過度旺盛而偶爾冒出一堆惱人的痘痘)、體態就還不至於因為晚餐多吃了一隻雞腿還多來份泡麵當宵夜就長到肚子上消不掉。年輕真好。真實世界中的那個(曾經)屬於柯景騰的沈佳宜,或許其實並沒有長得像陳妍希那樣清純可人,如果拿演員柯震東與編劇導演柯震東本人的實際差距來作為參考的「比例尺」,更可以因而得證以上論點,但只因當時太年輕,我仍然願意相信當年的沈佳宜絕對也曾是柯景騰和他的一幫兄弟們的夢中情人無誤。只因當時太年輕,沈佳宜當然一定是可愛的。只因當時太年輕,即使是真實世界版的九把刀柯景騰,甚至是柯景騰身旁那些誰在乎妳們追得到誰、後來會跟誰在一起呀的阿和、該邊、勃起乃至於交大男生宿舍那些被醜化的阿宅配角們(沒有寫到老曹跟彎彎是因為敖犬莊濠全還是超帥的、彎彎還是超可愛啊),在當年當然也還是有著一種只在青春時代才有的那種傻呼呼的幼稚笨蛋魅力。

一切只因當時太年輕,青春無敵。於是在觀眾自己的青春時代不必真的有過這麼一段和同班同學一起相約在教室裡自習唸書的回憶,不必真的曾經在教室後排望著台上的女老師偷偷脫褲子比賽打手槍(明明英文老師李維維比較正才更該會是高中男生的性幻想對象吧,但因為是純愛電影,即使低級也當然不能被如此輕賤意淫啊),不必每天晚上睡前打長途電話聊到用盡身上所有零錢(那明明是個已經是以電話卡為主流的時代)但卻還是沒有把對方當過自己的情人,不必兩人一起相約在非假日的平溪小鎮遊玩共放一個天燈但沒有偷看對方的許願也沒有說好可以成為情侶在一起,不必有過男孩在宿舍交誼廳舉辦無差別自由搏擊格鬥大會然後女孩從台北衝過來看見男孩被擊倒這一幕然後在大雨中罵著轉身離開的男孩是大笨蛋然後就整整兩年沒有聯絡的回憶... 觀眾不必有過跟柯景騰沈佳宜在小說或電影中這麼些可能有些莫名其妙的相似經歷體驗或回憶,就因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沈佳宜』,於是關於青春的故事就自動被美化了,關於青春的(網路)小說或改編電影就自動熱血了浪漫了。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沈佳宜我好喜歡妳!』柯景騰說了幾次。沈佳宜在大地震後手機終於恢復通訊的那個夜裡,鬆手離開陪在身旁的格子襯衫沒有臉孔姓名的全聯先生大概是學長,望著天上那個皎潔的中秋圓月回答:『謝謝你曾經喜歡當時的那個我。』『我也喜歡曾經那樣喜歡妳的當年那個我。』

《謝謝你曾經愛過我 》,潘越雲曾經唱了這樣一首歌,但沒有出現在電影或原聲帶裡,只有演員合唱版的《永遠不回頭》(電影裡更只出現前奏),還有毫無瓜葛時空背景也不太相對硬但還是被硬生生套進來的周杰倫《三年二班》《雙截棍》。

『沈佳宜我好喜歡妳!』然而什麼才是喜歡呢?故事雖叫《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其實我們又在當中看到哪些動作,可以被理解是「追」呢?明明本來光著還屁股邊吃杏鮑菇和香腸跟爸爸媽媽說自己對女生沒興趣,雖然房間牆上掛著王祖賢周慧敏的海報還有李小龍的畫像,是從什麼時候突然開始喜歡上沈佳宜的呢?看見沈佳宜明明打賭贏了卻還是紮上馬尾的時候嗎?一起被教官處罰在所有同學都看得到的川堂馬步半蹲的時候嗎?

喜歡或許是有的,畢竟陳妍希是那樣清純可人,我是說,畢竟沈佳宜是那樣清純可人。但除了清純可人之外,到底又曾怎樣表達出喜歡、又怎樣用力發動攻勢「追」過沈佳宜了呢?是在聯考放榜前騎著腳踏車衝來安慰因肚子痛失常考壞大哭的溫柔表現嗎?是在白色 T-shirt 上畫了一個靶心(是嗎?)寫著『妳是我眼中蘋果(也就是本故事英文片名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的委婉告白嗎?是在新生舞會前打了電話說『答應我妳不會下去跟那些男生跳舞,我都還沒牽過妳的手,他們怎麼可以?』嗎?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其實我也並不是那麼在乎九把刀是怎麼把這個本來應該可以更純情更寫實的青春美好故事拍得那麼低級然後就只是國片而不算好片的了。離開電影院的時候我只是邊騎著我的腳踏車,一邊想著在我自己青春記憶中的那個「沈佳宜」或「柯景騰」或說「apple of my eye」究竟該是哪位,我曾經為了她作過什麼可愛或笨拙或既可愛又笨拙的幼稚傻事來表達我對她的喜歡,後來我們之間又發生過哪些事,導致我們終究沒有追到她,導致我們後來終究沒有在一起?而她現在在哪裡?日子過得還好嗎?如果她也在哪一家戲院看了《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我會是她第一個想到的那個「沈佳宜」或「柯景騰」或說「apple of my eye」嗎?

『情人豈是可以隨便說說而已?』在我還在跟屬於我自己的「沈佳宜」或「柯景騰」或說「apple of my eye」追來追去糾纏不清的青春歲月裡,那年陳昇唱了《別讓我哭》,這首歌當然也沒有被收在《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原聲帶裡。我知道自己對於所喜歡過的每個對象,曾經都是那樣那樣喜歡,即使到現在也還是這樣這樣喜歡著,是那種想到會揪心痛了起來的那種生理反應,不是隨便說說而已。『沈佳宜我好喜歡妳!』,把沈佳宜換成其他名字的真心告白,我也對不同的人們說過好多次。每段喜歡都是那樣真心誠意,不是像在 Facebook 或 Google+ 輕鬆按個「讚」「Like」「喜歡」或「+1」的亂槍打鳥處處留情而已,不是像在夜店狂歡後跟後來根本也忘記姓名長相的所謂「朋友」續攤去哪兒另外開個小包廂合唱《One Night In 北京》或換成其他城市而已。

喜歡一個人是很容易的,被喜歡回來比較難。喜歡一個明星藝人是很容易的,喜歡一個作家是很容易的,喜歡一個樂團是很容易的,喜歡一個運動員是很容易的(雖然從那個年代到現在為止 Penny Hardaway、Grant Hill 的球卡都遠比 Eddie Jones 有價值,但我就還是最愛 Eddie Jones 啊!Eddie Jones 妳是我的沈佳宜我好喜歡妳!)。被喜歡的對象喜歡回來真的比較難。

喜歡一隻小狗小貓是很容易的,被喜歡回來可能沒有那麼難。喜歡一本書是很容易的,喜歡一個電視節目一場演唱會是很容易的,喜歡一個公仔玩偶一幅畫一本電影一首歌一張唱片都是很容易的,但喜歡的對象沒有生命沒有情感就無所謂被喜歡回來這種事了。像我最近喜歡騎著單車在城市裡到處趴趴走,我可以騎到兩腿抽筋整天痠痛無力,就像最近這幾天讓我懷疑這是否已經到達我的體能極限,我知道自己在騎單車的世界只是個不專業的嫩咖,我的車子沒有完整的變速省力功能,不像人家可以環島可以爬山,我每天騎十幾公里了不起三四十公里在單車達人眼裡或許根本是小菜一碟不值一哂,但我知道我自己還是喜歡這項運動。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柯景騰在電影後半段快轉跳關莫名其妙就開始寫起小說。而在現實世界中的柯景騰還把自己部落格上的散文以此為名集結成冊出版了兩本書。其實我沒有讀過九把刀的任何著作。原來《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還是書名,這也是回家上過搜尋引擎才得到的資訊。

要說出幾句看來熱血似乎威風的話其實真的不難,拍出這等程度的電影就能獲得破億票房成績反而讓我這種酸葡萄看了眼紅嫉妒,覺得誰的人生就不是在不停戰鬥,如果妳的人生戰鬥還不就是每天打死好多 lv.1 史萊姆累積出來的,就算偶爾掉了難得的稀有寶物又是有什麼了不起?寫網路小說寫出名氣出版了好多本暢銷書然後有版稅還拿到輔導金還找到資本贊助拍出一部破億票房的熱門電影又怎樣,我覺得像我這樣每天騎單車想梗然後挑戰夏日 BLOG 傳說也是在不停戰鬥啊,為什麼我擊倒的史萊姆就沒有掉出厲害的寶物,讓我吃到可以迅速升級離開草原去攻打大魔王的經驗值?(屁啦,程度等級差太多了吧...)

為什麼我不能跟我的「沈佳宜」在一起?我也一直都在不停不停不停戰鬥,我也一直都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妳啊。(扭)





安心亞【惡女】
安心亞 - 《戀愛應援團》


昨天去電影院看《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之前,其實還在完成其他場戰鬥只能小睡三小時後還硬撐著疲倦的身體爬起來跑到西門町某唱片行參加了藝人安心亞首張專輯【惡女】的首賣簽名會。有個我在眾多獨立樂團演出場合認識的朋友經過一番努力奮鬥後,現在是美妙音樂唱片公司的宣傳,工作內容之一就是要帶著鍾舒祺、孫燕姿、安心亞等歌手跑通告,即使她每天的工作也是不停的戰鬥,但我相信這些戰鬥對她來說某程度上應該也還算是走在圓夢的道路上。昨天當輪到我在隊伍尾端將熱騰騰的新上市【惡女】專輯交到安心亞手上請她簽名,這個如今成為唱片宣傳的女孩有點驚訝我的出現,大聲嚷嚷著『小掰!妳怎麼會來?!』然後意外熱情地轉頭向安心亞介紹:『接洗溫冰友啦!』,安心亞抬頭看了我一眼,可能有點被自己的宣傳意外的表現給嚇到,但過了半秒還是保持一貫的微笑對我說了謝謝,我也是靦腆地以點頭鞠躬道謝回報,拿出手機連上 Facebook 打完卡就離開了唱片行的簽名會現場。

專輯帶回來後其實我根本就沒有特別想要拆開放進音響裡認真聽聽。但我確實是很喜歡安心亞的。而且也不只是因為安心亞長得可愛而已。我也是個阿宅,但我並沒有特別把安心亞當成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女神」這種稱謂不該被用得太過浮濫。後來我又跑了兩三個地方,回到家把 CD 與海報放下,換上短褲後才去電影院看最後一場深夜電影。

安心亞 - 《戀愛應援團》

在學生時代,安心亞想必也曾經是一票臭男生心目中的沈佳宜吧。成為媒體冊封宅男女神之後,當然更必然是更大一票宅男心中的沈佳宜,地位甚至超過沈佳宜這個代名詞,安心亞這個名字對這些支持追隨她的宅男們本身就是一個不可取代的重要象徵了。『FIGHT! FIGHT! FIGHT!』安心亞在首波主打歌《戀愛應援團》一邊跳舞唱著。比起九把刀『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安心亞青春無敵的歌聲還更能帶給我莫大的安慰和鼓舞呀。

人生的戰鬥永遠沒有停息喘氣的時刻,我的挑戰還有最後三天要繼續。
『FIGHT! FIGHT! FIGHT!』戰鬥!戰鬥!戰鬥!

『沈佳宜我好喜歡妳!』『安心亞泥也豪口哎,我豪洗慌哩!>///<』
______,我好喜歡妳。請妳跟我在一起。


『FIGHT! FIGHT! FIGHT!』跟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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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5

bicycle parking 一騎之地


bicycle parking

where do you park your bike usually? 腳踏車是都要停在哪裡?

騎車在台北市裡到處晃呀晃,總是很疑惑,如果真的要把腳踏車當作從這個地點移動到另一個地點的代步交通工具,也就是說不是像我這樣單純在大半夜裡繞圈圈流流汗,而是為了上班上學買書看電影等任何原因,騎到了某個定點後需要有超過多長的時間離開單車,那車子是要停在哪裡?

bicycle parking

每次經過第一學府國立台灣大學,就會對著公館捷運站出口的這兩排雙層停車架發呆。如果沒有親眼看過剛好要停車或取車的騎士現場示範,其實我根本看不懂要怎麼把車停上去並且鎖好欸。停車架旁邊好像也沒有使用說明呀?但這問題雖然始終盤據在我腦海,其實倒也沒有對我造成太嚴重的困擾,因為我根本很少看到有空位。而且事實上我通常也不需要把車停在這裡呀。把車停在這裡然後徒步走到我要去的地方,那就都還有段不短的距離了。即使是對台大在學學生及教職員而言,腳踏車明明是可以騎進校園內在特定場所依序整齊停放的,多半也不需要停在捷運站出口再花十到十五二十分鐘走過椰林大道去教室上課上班呀?





bicycle parking

經過台北市政府、信義威秀商圈周遭的時候也常給我類似的疑問。我也看不懂這些「YouBike 微笑單車」要怎麼玩,而且我還真的很少看到多少人會租用這微笑單車來騎去哪。是能騎去哪裡呢?就算可以甲地借車、乙地還車,這些微笑單車的駐點就是只有這麼些地方,還不是只能租來騎著繞繞幾圈,終究還是要回到這一帶來?距離台北 101、世貿中心、信義威秀影城、新光三越百貨、信義誠品附近的許多路旁車位空間幾乎都給微笑單車給佔去了,一般單車騎到這一帶來反而也都找不到多少位子可以停啊。

前幾天好像又是「大台北國際無車日」了,至少我又在電視上看到郝龍斌市長領著市府官員在新聞媒體鏡頭前作秀騎了一下單車,還找了提倡環保綠化生活不遺餘力的外籍藝人馬修連恩擔任代言人。我對這活動沒有意見,只不過我真的很想知道,那我如果真的響應無車日的運動,騎單車來到台北市政府附近,請問市長妳是要咱們單車騎士把車停在哪兒?如果不是這一帶,除了各捷運站出口旁都有幾十個自行車車位之外,又有哪些地方可供市民停放單車呢?





Monster Inc.

然後我看到了這段關於「東京單車停車塔(tokyo bicycle parking tower )」的影片,天哪,也太威猛了吧。概念跟皮克斯動畫《Monster Inc.(怪獸電力公司)》的衣櫃任意門(?)軌道資料庫也好像,哈哈。東京是遠比台北更寸土寸金的地狹人稠大都會,出現這種令人歎為觀止的建設倒也沒有那麼令人感到意外。不過我個人是有點不太信任機械式的停車塔,無論是設計給汽車、機車還是腳踏車,如果有別的選擇,我應該都不會想要停在機械式車位啊。

類似東京單車停車塔這種建設需要有長遠的眼光來作規劃,徵用一塊土地還要打入相當深的地底下(或是要往上發展應該也行啦,只不過會感覺比較捨不得讓出好幾樓的空間單純作為單車的立體停車場使用?),類似這種建設不知要在幾年後才有可能出現在台北市內?還是恐怕永遠都不會有這種建設?所謂「大台北國際無車日」就是每年挑個日子在媒體鏡頭拍攝下騎單車上班作作樣子就算意思到了?

Bike Tree

與東京單車停車塔概念相近但又更接近台大公館捷運站雙層停車架的設計是「單車樹(Bike Tree)」(影片請見:A New Way to Park Bicycles.. Hang them in a Bike Tree! )」,好像在加拿大?我是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黨內初選候選人陳泰源去年發表於其個人部落格的台北市也應該要有像這樣的「自行車樹」這篇文章看到的。

這位想拚市議員選舉的年輕人對於台北市政府對單車車位以及「微笑單車」所規劃的政策都砲火猛烈,總之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她後來是落選了,所提出的政見與批評如今就只留在網路上供關心台北市單車政策的市民們作參考。雖然她在文章中大力讚賞倡議台北市也該有這樣的「自行車樹」,不過即使是在加拿大,從我在短時間內所能搜尋到的相關文章、影片與圖片看來,好像也並不算太成功的建設呀。在地廣人稀的加拿大並似乎沒有那麼多單車騎士需要特地把車掛在樹上?

如果單純這樣把車吊起來掛著,圍繞著塔柱只有一圈一層,感覺上也並不能為台北市民省下多少空間吧?這棵單車樹看起來體積也是頗龐大頗佔空間的呀。如果是這樣,那我個人還是比較看好東京單車停車塔的設計,先在適當的地點從地下騰出夠大的空間後,一次可以停放數百輛單車呢。但集中管理的問題就如前面所討論過,就可能會距離原本的目的地又有段距離了。如此一來還會想把車停到這兒來嗎?

不過這類停車塔、停車樹跟微笑單車一樣,都是要透過晶片卡向使用者收取費用的。如果整個城市其實還有空間可以停放腳踏車,也許即使只是靠著距離定點最近的電線桿繞了一圈鎖鏈,我猜騎士們大多也寧可省下停放在收費車位的單次幾十元成本吧?





INORAN - 《your place》(live)


當我把單車騎了回家,我都是扛著她進電梯後再把車停在自家客廳玄關的。我家其實坪數也不大,必須這樣停是因為大樓管委會對地下停車場的空間使用有點小氣,租用機車車位也要每個月幾百元的固定費用。而單車停在地下室感覺也不怎安全,畢竟沒有車架提供上鎖,如果有心要偷還不是一扛就走了?那麼各位騎士回家後都把車停在哪兒呢?樓下騎樓?跟電線桿或路燈鎖在一塊?

其實對於究竟該怎麼規劃單車車位的都市規劃問題,我真的還沒有進行太深入的研究。若以全體市民的最大利益為考量,增加腳踏車停車位的需求,是否必然就該排在汽機車之後呢?目前看來的都市規劃發展政策似乎是如此,而這樣真的符合全體市民的最大利益嗎?我還是只是很單純地想要問問大家的意見與經驗而已:至少,就目前的現狀而言,在這個很難找到「一騎之地」的台北地區,我們的腳踏車騎出去後是都要停放在哪裡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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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human-powered transportation


walking bike

這個穿鞋的「walking bike / shoe bike」好有梗。雖然騎起來可能沒辦法太快,但至少不必擔心踩到牙籤會爆胎沒氣了... 而且除了鞋子之外還要幫她配襪子欸,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假掰發明啊,也太好笑了吧。

挑戰剩下五天,但我發現自己也快沒梗了。如果光是寫今天又從哪裡騎到哪裡這種流水帳好像會有點太無趣,對旁人來說恐怕也沒閱讀價值,了不起心想哇竟然還沒放棄真有毅力給我拍拍手,但若真的只有寫這種文章終究不會是一篇會讓人想按讚按 +1 的部落格文章啊。
flicker

約兩週的一個下午我在信義商圈被滂沱猛烈的午後雷陣雨困在百貨公司騎樓。就算去美食街坐了一下,給了老天一點自己發洩一下再沈澱緩和情緒的時間,走出地下回到樓上來時大雨也仍然一發不可收拾地還在嘩啦嘩啦下著。當我望著烏雲密佈的天空發呆,有幾個穿著相同款式 T-shirt 的年輕女孩踏著這造型奇特的「交通工具」從我身旁晃了過去。

原來是有廠商店家想趁著週末人潮來鬧區商圈趁機宣傳推廣一下這新型態休閒運動器具。反正我一時之間哪兒也去不了,就向店老闆拿了傳單並隨便打聽了幾句。老闆說這玩意兒叫「flicker」,在國外很流行,主要靠兩腿與腰力又夾又扭開合之間就可以轉換為前進的動力,可以有效消除腰部贅肉也能緊實雙腿肌肉。雖然在台灣還是很多人把她當作在反斗城之類賣給小孩子玩的玩具(事實上這老闆自己也說她們在反斗城真的有鋪貨而且是重要銷售點),但她們想推廣的 flicker 跟一般印象中的「青蛙車」還是不盡相同。

老闆請來展示的工讀生美眉都很熱情地要我試乘看看。但我終究ㄍㄧㄥ著沒有試玩,因為這玩意兒(我不知道中文該怎麼翻,到底有沒有比較正式的名稱呀?「扭力車」?「搖擺車」?「滑板車」?)還是沒辦法像腳踏車拿來當交通工具踩踏著通勤代步吧?特地放在汽車上帶到公園去繞圈圈未免太休閒太不適合我了。看旁邊的滑板少年少女,人家在U型極限坡道來回衝刺著翻滾飛躍多麼帥氣!





skaterboy

這個就常見多了。我真的覺得玩特技的極限滑板好帥氣,可惜我連在平地上前進都有困難,動不動就跌個狗吃屎,雖然說玩滑板、溜直排輪沒有不摔跤的,就跟吃芝麻難免要掉幾塊燒餅一樣正常,但我就是沒耐心從沈重的挫折感走出來呀。我想,至少要給我一個四下無人的場地,自己關起來偷練大半天,我才會有信心開始嘗試這類運動吧。雖然外表一看就是運動神經極差的弱砲無誤,但我的個性還是很ㄍㄧㄥ很怕在眾人面前丟臉...





scooting dog

滑板加上把手(有的還有煞車系統)相較之下就比傳統滑板穩定得多,不僅也是在玩具反斗城裡小朋友熱愛的商品,連慣用四足行走奔跑的小狗都能很快上手(還是「上腳」?)。這隻美國的「滑板車名犬」英國牧羊犬 Norman 好紅呀,累積上百萬瀏覽人次的熱門影片 BRIARD ON SCOOTER - scooting dog 不僅上過電視新聞,甚至還有自己的臉書專頁 Norman the Briard | Facebook。不過這個也曾經在台灣流行一時的交通工具,我還是從來沒玩過。可能是因為曾經有個學妹在河堤玩這種構造的滑板車卻不慎摔到住院一個禮拜還慘些毀容給我帶來些許陰影吧。而實際上我也沒有其他親友家裡有滑板車可以借我嘗鮮試玩看看,而現在這年頭還玩這種有把手的滑板車都褪流行整個不潮了吧...





poweriser

這個ㄉㄨㄞㄉㄨㄞ超級彈簧腿已經不是有輪子的「車」類了,但卻是我個人最有興趣試試看的「代步工具」。穿上彈簧腿綁好安全帶和護膝的護具後,如果可以直接上街蹓躂,等紅燈的時候不僅像踩高蹺鶴立雞群高人一等好像很威風,實際跑跳起來應該會更炫耀,熊熊會以為自己是擅長跑酷運動飛簷走壁的「企業戰士」,簡直比成龍還要厲害啊。

有了 poweriser 的超級彈簧腿,甚至連在鬥牛場上跟 Michael Jordan、Kobe Bryant、LeBron James 籃球天王單挑、完成飛躍籃球之神頭上來個花式灌籃暴扣的夢想都不是問題了啊(才怪,一想運球就被抄走了吧)。台灣不知道有沒有 poweriser 可以玩?應該有吧,但我還沒在街頭看過。但我印象中看過相關新聞報導,這種根據人體工學設計出來的彈簧腿,甚至對於協助肌肉復健有相當的功效,只不過我有點懷疑就算避震作得再好,跳得愈高難道在降落時不會對關節造成相對也更強的衝擊力嗎?真能靠力學工業設計將潛在的運動傷害都卸除消減掉嗎?我也好想試玩看看哦?哪裡有得玩?





couchbike

同場加映:這個發明也是來搞笑的吧,竟然還有「沙發協力車」這種玩意兒?!(請見 The Couchbike Maritime Adventure)。豪華沙發坐起來當然比一般協力車的那種令人騎到屁股裂開、騎到長痔瘡、騎到蛋蛋發疼的制式化腳踏車座椅舒服多了,但怎麼看都覺得應該是影集【F*R*I*E*N*D*S(六人行)】裡 Chandler 跟 Joey 這對活寶哥倆好才會想要擁有的東西啊,騎上街要停車一定很麻煩吧,停一般汽車車位會不會被拖吊或偷走呢...?





Avril Lavigne【Let Go】
Avril Lavigne - 《Sk8er Boi》


街頭極限運動配上流行的龐克搖滾是最搭的組合了啊... 好青春好熱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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